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考研试卷库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质量第一。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灵活多样的考察方式方法,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务必做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排名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认真做好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分类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政治思想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4. 学校规范管理与导师自主选才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学院招生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意识;鼓励生源充足、科研经费充足、指导经验丰富的导师或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扩大招生,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二、复试组织机构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
  2. 各学院成立由学科首席专家、分管院长、分管书记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
  3. 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中指定1名教师负责英语口语考试,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组织联络等工作。
  4. 复试小组负责根据本学科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命制复试试题、确定评分标准、程序,核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等。
  5.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充分讨论,确定评分原则、标准等,做到公平、公正。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1、统考考生:原则上按照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执行,生源富余较多的学院可以在完成学校下达招生计划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上线生数严重不足的专业,坚持“择优调剂、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意见》适量调剂非第一志愿优秀考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资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0分。
  3、单独考试考生:复试资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单科不低于30分。
  4、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线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执行同一分数标准,全部从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中调剂。欲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向所报考学院递交《华中农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本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主要形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核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自行组织;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加试科目2门,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英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各院(系、所)应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在考生复试登记表上进行现场记录。
  为充分发掘考生的个性特点和科研潜力,鼓励各学院在面试的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
  (二)主要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2) 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3) 对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各复试小组可指定1-2名本专业英语语言能力较强的教师或请1名本校英语教师负责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读译能力;
  (2)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3) 心理健康状况考察。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
  3. 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复试程序
  1. 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至少于复试前一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布。复试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复试内容、程序、形式、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全校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6日—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2. 命制复试试题
  各学院要在复试前命制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所有试题在使用前属于绝密级。
  3. 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到。各学院将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证件的真实性以及证件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有疑问者可提交学校重新审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复试考生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由各学院自行收取并用于复试录取工作。
  4. 组织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听力测试、实验技能测试。
  复试小组应确定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包括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情况)在考生复试登记表上如实做好记录,复试结束时应将复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填好复试汇总表;对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签定培养协议书。
  5. 体检
  各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72.6元,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
  6. 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汇总考生的复试信息,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办。所有考生的复试登记表、院系复试汇总表(初录名单)、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于4月30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10504@mail.hzau.edu.cn。所有表格样表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1. 复试成绩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考核笔试占40%,面试及实践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初试成绩的50%-60%加上复试成绩的40%-50%构成录取成绩,具体权重由学院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录取时参考,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录取名单的确定和计划内指标的分配
  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计划内指标名单。推荐免试生自然获得国家计划内指标,且不列入各学院计划内指标范围,单考生全部列入单位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内指标原则上只用于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院计划内指标由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4.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遴选
  适度控制硕博连读规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省部级、国家级重点学科,按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8%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主要分配给重要岗位教师、创新团队和重大项目。
  遴选条件:优先考虑免试推荐生;其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英语成绩须高于国家线10分、2门专业课成绩均在100分以上,复试成绩列专业前20%。
  申请程序:①考生提出申请,并附本科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材料;②接收导师和学院签署具体意见;③单位汇总并排序,将所有材料一并于4月30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 录取
  各单位复试结果、录取名单汇总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底清理档案,对档案不到的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纪检、督导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投诉电话:87282056 Email地址:yjs10504@mail.hzau.edu.cn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考生初(复)试排名及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严格按照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各学院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3.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几点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学院领导负责制和学科首席专家负责制,严格执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2. 挖掘潜力,落实任务。努力完成分配的招生任务,研究生教育任务完成情况应成为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3. 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关爱第一志愿生源,努力做到学科内、学院内以至学校内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完第一志愿上线生,不允许接受调剂生。努力做好第一志愿上线生调剂推荐工作,把复试录取工作与招生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学科宣传力度。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