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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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17日-4月10之间进行。有关说明如下:
  一、复试基本复试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310
40
60
 
经济学[02]
340
50
75
 
法学[03]
315
45
68
 
教育学[04]
310
45
135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5
83
 
理学[07]
300
40
60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00
40
60
 
医学[10]
310
40
180
 
管理学[12]
335
50
75
 
艺术学[0504]
325
45
68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强军计划
285
36
5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30
45
 
工程硕士
285
36
54
 
工商管理硕士MBA
170
50
100
 
公共管理硕士MPA
165
50
100
 
法律硕士(法学)
315
45
6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15
45
6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初试总分排名确定。
  4.报考专业生源不足的考生,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30分以上或单科降2分总分增60分以上,可申请参加复试。
  5.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需: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4.MBA、MPA联考考生,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除1中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
  ②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
  ③硕士毕业2年或2年以上。
  5.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6.国防生:2010年所有国防生的保留资格年限一律为2年。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
  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②《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7.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工作规定:
  1.我校各专业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原则上按照140%(最终以报考学院公布为准)确定复试名单。强军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邮箱:yjszb@bit.edu.cn
  5、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
  四、调剂;
  1、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
  2、校内调剂:
  (1)学术型研究生: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满足学科相近,并按照调剂专业的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本校学术型研究生、达到报考专业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达到MBA复试分数线的联考考生可以向MPA专业调剂,MBA、MPA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学科专业,未参加MBA、MPA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调剂到MBA、MPA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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