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校内外法学硕士考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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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校内外法学硕士考生调剂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校内外法学硕士考生调剂
   一、报考法学硕士考生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分数线,同时达到我校划定的法学硕士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即外语48、政治48、业务课一90、业务课二90、总分320。
  2、第一志愿必须是重点院校或法学类专业院校。
  3、不接收日语、俄语以外的小语种考生申请。
  4、因学校住宿条件限制,调剂考生须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学校不解决住宿。
  二、调剂申请程序
  1、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10application.doc,发送E-mail至bnujm2009@163.com。若有其他材料,也请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2、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3月底,具体时间根据申请情况另行通知。
  三、复试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我们将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时间和地点。
  2、复试方式与内容:综合面试,无笔试。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初试科目相关内容的口试,以及学习能力、科研与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4、复试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法学院401。
  5、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2)初试成绩单;
  (3)其他所需提交材料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往届考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携带相关学历证明。在职考生,外埠的必须在复试时提供其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北京城区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考生,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6、复试费100元。
  复试时我校将按招生简章做进一步资格审查。
  四、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英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公共课(外语、政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查询。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复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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