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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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一、培养目标
  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生教育,承担着为相关专业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和为社会培养口径宽、基础厚、创新强的高素质、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复合型创造性人才的重要任务。凡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达到如下培养目标:
  1、努力学习和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以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在中国近现代史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学术研究、高校教学或其他社会事业的独立工作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熟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研究
  2、中国现代化史研究
  3、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4、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研究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年限一般为3年,凡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不少于30学分,另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各为2学分,具体结构为:
  政治理论课程,2门,必修,共4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1门,必修,共4学分;
  学位基础课,1门,必修,3学分;
  学位专业课,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
  非学位专业课,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8学分;
  跨专业课程,每门2学分,至少修满2学分。
  同等学历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要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通过考试为准。
  (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环节
  1、 综合考核
  在第三学期末,本专业将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对硕士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严格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被评定为合格者,方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凡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2、 论文开题
  本专业硕士生应在第二学期末(至迟在第三学期的前一个月之内)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写出科学而规范的学术开题报告,然后通过由本学位点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的研究与确认,同时应写出详细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
  3、 论文工作检查
  学位论文的撰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三个学期)。在第五学期中、第六学期初和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的两个月,本专业导师组将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硕士生论文的写作计划进展与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集中或分别的全面系统检查。每一位导师更要针对自己指导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写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指导,以确保硕士生按期顺利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4、 学术活动
  为拓宽硕士生的学术文化视野,促进硕士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学术动态,巩固硕士生的专业学术思想,提高硕士生的学术研究水平,本专业要求硕士生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听取学术报告10次以上,并对学位点、教研室、本专科生或应其他单位邀请作学术报告2次以上,同时还应该至少撰写本专业文献综述2篇,如此全部完成才可以获得本项目计划的2学分。
  5、 科研活动
  为保证本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按学校规定,硕士生在读期间应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一般综合性论文集)。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必须是文章的第一作者。未达到此要求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6、 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本专业倡导的实践活动为教学实践,教学实践的总工作量不应少于20课时,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辅助指导本科生学年论文或毕业论文、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其中给本专科生讲课的学时数一般不少于10课时。成绩“合格”者为通过。此外,本专业也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校、院和导师组织的各项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活动,并写出社会实践报告交由导师进行学术评定。
  7、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养方式
  1、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严格的科研训练和必要的实践活动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使硕士生既要牢固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负其他社会事业的能力。
  2、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硕士生在读期间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与实践活动等重要的教育环节,由学位点导师组集体讨论决定。硕士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活动与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实行导师负责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导师组集体讨论,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本专业学位点要求每一位导师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从严把关,全面关心硕士生的成长,要定期深入了解硕士生的思想状况、课程学习、学术活动、科研活动、实践活动等,更应特别关注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状况,并予以及时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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