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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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0年我校拟计划调剂招收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分析化学等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若干名,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0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填好后发送到我校研招办信箱(hsyzb2009@163.com)或传真(0714-6574229)到研招办,进行预登记。考生在发送调剂申请表时,注意在主题栏目写上“调剂信息”字样,并与我校研招办保持联系。
  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20分以上者,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2、凡毕业于211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3、所有调剂考生,在本专业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请注明“调剂资料”)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0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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