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请销假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请销假规定

考研试卷库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请销假规定

为严格执行学校纪律,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教学概览》、《武汉体育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包括:上课、训练、实习、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 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
  (一)病假;
  (二)事假;
(三)公假(外出比赛、毕业生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等)不能参加上课及有关规定活动的请假。
 
第四条 研究生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经导师同意后到研究生部辅导员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亲自请假者,可由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条 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第六条 因公事派遣者如不按照请假制度请假,按旷课处理,其获得的比赛成绩、实习见习经历、学术交流经历等将不纳入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考察。
 
第七条 课程学习阶段,请假三天以内者由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者由辅导员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审批。
 
第八条 请假期满须立即向研究生部辅导员销假并将假条交致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进行存档,不及时销假者按旷课处理。
 
第九条 如因疾病或紧急突发事故未能及时销假者,本人应在请假期满前来函来电向研究生部辅导员说明缘由,并明确续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病假需续假者,返校销假时需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十条 凡未请假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的时数、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部
  2010年11月12日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