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方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北方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二、评选工作在每年6月20日前举行,参评论文为当年答辩论文。每年评选出5篇优秀硕士论文。
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为:
l、论文选题新,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创新性明显,研究方法独特,分析论证严谨,逻辑性强:
3、论文能体现作者熟练驾驭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的能力,运用材料翔实,推理严密。
4、论文概念清晰,层次分明,语言流畅,中英文摘要齐全,格式图表规范,参考文献规范。
5、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四、研究生处根据每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论文答辩人数,确定该年度各单位遴选优秀论文指标数。各单位按照下达指标数,组织遴选,最终确定本单位参评论文并报评选办公室。
五、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推荐、初审和复评后产生。各院(部)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推荐、初评本学科专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并填写《北方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表》,报研究生处进行复评,并最后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六、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公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也可以在公示后一周内向评选委员会提出异议。提出的异议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题目、作者、异议内容以及支持异议的依据。评选委员会经查核属实,将取消其优秀论文资格,并给予其作者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