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贵阳中医学院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考研试卷库
贵阳中医学院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通知”精神,以及《贵阳中医学院关于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意见》,特制订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已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完成一篇(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论文,向学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分会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并填写《贵阳中医学院学位申请书》,经学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分会及导师审核同意,学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参加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条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临床医学各学科(二级学科)组成统一的答辩委员会。

  第三条 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2名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临床医学分会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由临床医学分会确定答辩委员会主席。

  第四条 学位分会秘书在论文答辩前二周,应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审阅,使答辩委员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有充分的了解。

  第五条 论文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秘书向与会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

  1、学位分委员会秘书报告申请人临床能力考核和毕业综合评定成绩;

  2、申请人按顺序逐个进行论文答辩(其他申请人回避);

  3、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答辩委员就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进行提问,申请人进行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

  (三)休会。

  (四)答辩委员会举行评议会:

  答辩委员会根据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申请人毕业和是否同意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进行投票表决,讨论和通过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评审表中应对申请人论文的学术水平及答辩中所反映的知识面、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并结合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等作出综合评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建议。

  (五)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各委员签署评审表。

  (六)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和评审结果。

  第六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毕业并不予授予学位:

  (一)临床能力考核未通过,再次考核仍未通过者;

  (二)临床能力考核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三个月内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

  (三)临床能力考核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做出决议不同意再次举行论文答辩者。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