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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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二○一○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和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加强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的人才,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参照研究生院关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15 号),结合地球科学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由系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副主任担任组长,一名党委负责人作为成员。
  (二)由系各招生专业的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下设秘书1名。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报考地球科学系、参加全国统考并上分数线的2010年考生。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进一步的确认。本系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
  2010年4月6日-----4月7(详见系主页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
  ①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山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地球科学系各招生专业的复试专业课一致。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②   面试(满分为150分)
  1) 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 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
  3) 面试办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即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面试评分是在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进行,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    保密制度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试题管理工作规定》,严格管理,严防泄密和漏题。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   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根据学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②面试总分低于90分者;
  ③政审不合格、心理素质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复试程序
  1.   成立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制定复试内容,确定笔试内容和面试内容中各项评分标准。
  2.   审阅复试考生报考资料。
  3.   由我系负责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并附上《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二○一○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和程序》。
  4.   组织复试,评分,填写《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
  5.   填写《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6.   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未尽事宜按《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 15号)执行。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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