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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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复试程序:
  一.报到时间:2010年3月26日上午7:30时.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27号楼一楼接待室。
  
   1、验证: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全部复印件接受审查。
  
   2、交纳复试费80元。
  
   3、领取《复试报到流程表》。
  
   4、8:30~8:40集中到27号楼一楼多媒体室,宣布考试纪律和有关事项。
  
   5、9:00分专业进行复试笔试。
  
    二.下午3时开始按专业分组进行面试,届时所有考生到二楼多媒体室集中,交出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在监考老师指引下陆续分批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期间等待的考生不得随意外出,面试完的考生应去到到一楼多媒体集中,不得随意外出,待全部面试完毕后才能离开。
  
    三.3月27日上午8~9时在7号楼一楼大厅公布面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领取《拟录取志愿书》、《选择导师志愿表》、《体检表》前往校医院体检。
  
    四.3月27日下午2时30分在7号楼把《复试报到流程表》、《拟录取志愿书》、《选择导师志愿表》交回,并领取《政审表》《调档函》《录取协议书》。
  
  
  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
  
   1.专业课笔试:按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快题4小时,自备绘图工具),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40%。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占复试成绩50%。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严格按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X60%+复试成绩X40%X5;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5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X10%。
   
  
   3.录取步骤:
  
   第一步:首先对各专业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型初试成绩上线者,复试后分别按其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其中,学术型录取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位于在本专业计划名额数(扣除推免名额)150%以内的考生进行差额录取,录取时按照这部分考生复试后的录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余调剂到专业学位型进入第二步录取。
  
   第二步:其次对于报考学术型上线但未被第一步录取者,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为专业学位型。
  
   第三步:最后对于报考学术型初试成绩仅上专业学位型分数线者,按其复试后录取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
    4.其他
    (1)因上线合格考生生源充足,本年度不接收校内外调剂生。
    (2)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的差额录取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学院自划线,录取步骤中所指分数线为学院自划线。
    (3)本院建筑学一级学科内部的学术型各专业向专业型调剂的原则是:学术型报考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向建筑学硕士调剂,报考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学专业可向风景园林硕士调剂,报考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可向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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