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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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单位代码11845)
  2011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各专业均以招收国家计划研究生为主,兼收部分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三)、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由其所在本科就读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有权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10年9月访问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查阅相关说明。
  二、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10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通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上认真、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
  2.现场确认:1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通知),考生凭原件的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带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三、初试
  (一)、全国统考初试科目:共九门,其中政治、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 数学(二)、 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共两门。政治由我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
  四、复试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地点
  全国统考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办指定考场。
  六、其他说明
  1.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2.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非全日制利用周六、周日集中授课。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研究方向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推荐至其他院校。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免费提供《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试题》,若需索取,请书面告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细通信地址和索取的考试科目。 
  8.我校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yjs.gdut.edu.cn)”上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也可浏览我校有关学院网页,查询专业课考试大纲,了解学科专业、导师等情况。
  以上规定以教育部的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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