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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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福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年硕士研究生
招 生简 章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编
二○一○年十月
  
 
 

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50(含推荐免试生)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各学院招生计划是初步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招生类别
2011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招生类别,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类别。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校还没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前我校统考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均是公费培养,其培养费由国家或省财政承担,并且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月还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的招生类别一律为自筹经费(个人自费)或委托培养,这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我校此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全日制培养
在职攻读
 
工商管理硕士
 
51000
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0]343号。
2.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3.全日制培养:是指研究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非定向全日制方式培养。
4.在职攻读:是指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职以非全日制或全日制方式培养。
5.学费中均不含住宿费、教材费、资料费等费用。
 
会计、翻译、艺术硕士
18000
45000
法律硕士
18000
33000
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硕士
18000
33000
工程硕士
18000
 30000
我校拟对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80大学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6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500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段的、②、③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接收外校推免生
我校接收一定数量外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办法请见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上的相关说明。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注意:学历证书的证书编号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免试生、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福州大学,报名点代码是:3510。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福州大学报考点要求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打印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1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非全国统考和联考的科目(含单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详见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安排在前四个单元测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科目代码首位为“5”的考试科目,其测试时间安排在第五单元,考试时间为6小时(8:30-14:30,考生须按规定自带考试用纸及相关文具)。
若有选考科目必须选定,否则由我校指定。对于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考生报考时必须选定报考学院。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11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八、复试
日期:预计安排在4月上中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政治思想、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已复试的推免生可不必再复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档: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培养(含自筹经费和自费)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培养协议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含自费)。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费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最迟在5月10日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书。
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方便联系。
3.我校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4.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5.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本内容如果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7.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希望大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十一、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1、报考就读贵校硕士研究生主要有哪些优势?
第一,我校地处海峡西岸,在国家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
第二,我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综合实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具有较强的学校和学科优势;
第三,我校对学术型研究生还没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目前从全国统考生中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均列入公费培养,降低了研究生的“求学成本”,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第四,我校未来几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预计还会保持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的增长速度,估计我校2011年的硕士生招生计划数会达到2000人左右。全国2010年硕士生平均报录比是3:1,我校2010年硕士生的报录比大约是2:1,预计我校2011年录取率会进一步提高,具有较大的录取优势。
第五,我校绝大部分学科专业跟国家与福建省经济建设紧密相关,所培养的研究生既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和创新能力,毕业研究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近几年毕业研究生的一次就业率都在90%以上,部分学科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是100%,具有较好的就业优势。
2、贵校研究生教育是否实行收费?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校还没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目前我校统考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均是公费培养,其培养费由国家或省财政承担,并且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月还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的招生类别一律为自筹经费(个人自费)或委托培养,这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我校拟对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文件为准
3、近几年贵校录取线是多少?比国家线高吗?
我校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中的A类分数线,近几年绝大部分专业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A类分数线的,基本上都可以进入复试,即绝大部分专业复试线没有比国家线高(近几年我校各专业的报名、录取数信息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4、贵校对第一志愿考生有否特殊政策?能否调剂录取?
第一,我校实行第一志愿保护政策,志愿优先。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考生已上线,在我校第一志愿专业无法录取的情况下,首先在校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校内确实无法调剂的,则及时向其它院校推荐调剂。
第三,对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校内调剂后还是不足)的,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调剂考生,但一般要求考生是报考重点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或是重点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调剂录取的政策规定。
5、贵校对优秀硕士生攻博有何政策?
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开展了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从而促进和鼓励优秀硕士生的脱颖而出。
 
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专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我校2011年继续实行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办法招收硕士生。考生录取后作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6.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先网络报名,然后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及时间见招生简章,报考点只能选择为福州大学)。
2、报名材料:
① 考生所在单位推荐书和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人事部门介绍信;
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
③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空表可下载);
④ 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
    3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名费160元)。
四、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由福州市高招办统一安排。
3、考试科目:①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代码111);
② 单独考试英语(代码240);
③ 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设置同全国统考(其中科目中设置有数学一至三的,单考科目统一为:高等数学,代码为610,其余科目代码见目录)。
所有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课程(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查询,供考生参考。
五、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单招计划预计为10名,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2011年单独考试中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单考名额的70%。同时,根据学校规定,本校教职员工(指人事档案在校人事处)不能以单考方式报考本校,所有单招计划全部面向社会招生。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
系统工程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102
固体力学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软件学院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1
无机化学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70320
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
★●070321
材料化学
★●070322
环境化学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81705
工业催化
100704
药物分析学
土木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环境与资源学院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81401
岩土工程
081803
地质工程
083001
环境科学
083002
环境工程
管理学院
八方物流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23
物流管理
★●120120
科技与教育管理
工艺美术学院
050403
美术学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
020204
金融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8
统计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2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24
金融工程
120201
会计学
120202
企业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82203
发酵工程
083201
食品科学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070207
光学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50404
设计艺术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公共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2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401
行政管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30301
社会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图书馆
120502
情报学
 
 
注:☆表示国家级重点学科,▲表示省重点学科,●表示博士学位授权专业,★表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2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4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085234
车辆工程
5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7
化学化工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8
化学化工学院
085235
制药工程
9
土木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0
环境与资源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11
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硕士
12
管理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13
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14
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15
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16
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17
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硕士
18
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19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20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
21
外国语学院
055201
英语笔译
22
外国语学院
055202
英语口译
23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4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25
八方物流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26
工艺美术学院
055107
美术
27
工艺美术学院
055108
艺术设计
28
工艺美术学院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2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30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1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32
软件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3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
34
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
085215
测绘工程
学 院 名 称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E-mail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老师
0591-22866599
xuhaiyan@fzu.edu.cn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老师
0591-2286626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
老师
0591-22865174
fdchen@fz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老师
0591-22866227
N060420003@fzu.edu.cn
土木工程学院
老师
0591-22865352
zhangwei@126.com
环境与资源学院
老师
0591-22866072
jxb@fzu.edu.cn
管理学院
老师
0591-87893054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
老师
0591-87893063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0591-22866277
232660632@qq.com
外国语学院
老师
0591-22866254
keji@fzu.edu.cn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老师
0591-22865133
nywxyb@163.com
八方物流学院
老师
0591-22865226
wl5226@fzu.edu.cn
工艺美术学院
老师
0592-3753773
2062977@163.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0591-22866532
Chenqidi596@qq.com
法学院
老师
0591-87892562
 
法学院—法律硕士
老师
0591-87892562
公共管理学院
老师
0591-22866652
gg2667@fz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老师
0591-22866567
lsj2557@163.com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老师
0591-22866355
dana@fzu.edu.cn
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
老师
0591-87892565
wfang@fzu.edu.cn
图书馆
老师
0591-22865312
yoyochy@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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