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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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三)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哈工大校本部和哈工大(威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跨校区、院(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由申请者本科所在校区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二)其他高校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0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由申请者本科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提供加盖本科所在校区教务处公章的前六个学期在校学习正式成绩单原件,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可同时提供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三、申请程序
(一)资格审核
1、申请者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推免生招生信箱sstm@hitsz.edu.cn,申请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4日。
2、我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2个工作日之内回复邮件确认资格审核结果。
3、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请在2009年10月16日之前,尽早将申请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达我院(详细邮寄地址见申请表)。
(二)复审和复试
1、接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我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名单会及时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发布。
2、复审合格的申请者,我院将尽快安排复试,申请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书原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近期通知。
3、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我院推免资格,其硕士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将在2010年3月份全国统考生复试时按成绩排名确定,但无须再参加统考生的复试。
(三)接收函和正式报名
1、获得我院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将取得加盖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公章的接收函,申请者可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查询己寄送接收函的学生名单。
2、获得我院接收函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统考生一起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09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我院接收函的申请者还须得到本科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此表寄达我院。无此登记表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如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二)已被我院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201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院网站www.hitsz.edu.cn招生信息,请申请者据此填写拟申请学科。
(四)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接收推免生要求
1、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及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环境艺术专业的推免生,本科学制要求为五年制。
2、其他相关专业,无学制要求。
 
 
联系人:学生发展处 张雁
联系方式:(Tel)0755-26033759 (Fax)0755-26033874  (Email)yzb@hit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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