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转递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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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转递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位拟录取考生:
  因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工作尚未结束,故录取通知书及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预计6月上旬方可发放,具体时间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信息。
  为方便考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将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员组织关系转递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人事档案转递地址
  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转递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接收单位为: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64025;联系电话:0535-6681458。
  二、关于户口迁移事宜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有关规定:
  1.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方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2.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鲁东大学。《户口迁移证》必须机器打印,字迹清楚,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印章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底部必须用铅笔填写上本人身高及血型。
  3.迁移户口的考生,报到时须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以及复印件(B5纸复印)1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须在一页上)1份。
  4.新生户口一旦迁入我校,须到研究生毕业时方可迁出,在学期间一律不得再迁出,请新生慎重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三、关于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递
  中共党员须转递组织关系,党员档案请随本人人事档案一起转递到鲁东大学研招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行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鲁东大学党委;山东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新生报到后须自行由烟台市委组织部介绍至鲁东大学党委)。
  四、关于婚育状况表
  新生报到时须上交签字盖章的《鲁东大学研究生入校前婚育状况表(点击下载表格)》(无论未婚、已婚新生均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往届毕业生由原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居住地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鲁 东 大 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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