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考研试卷库
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教师教学的创造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构建与较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 学分制模式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准予毕业;对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实行弹性学制(三至六年),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
  第六条 实行选课制,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第七条 实行学分绩点制,以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平均学分绩点来监控学习过程。
第八条 实行导师制,导师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全程学业指导。
 
  第三章 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
  第九条 学生培养环节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等课程学习及综合训练、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等环节构成。
第十条 各专业全学程的基准学分为180学分,原则上每标准学期每周上课l学时计1学分。
 
  第四章 选 课
  第十一条 学生选课原则
  (一)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二)每学期的总学分不能低于18学分,学有余力者,每学期最多可以选修30学分;
  (三)必须符合课程修读先后次序关系,即先选先修课程,后选后续课程;先选理论课,后选实践课;
  (四)先选先得,选满教学班的最大容量为止。
  第十二条 学生选课程序
  (一)选课前,应当熟悉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导师进行沟通;
  (二)在每学期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校园网,进入教务处主页,分两轮选课:第一轮为正选,第二轮为改选和补选;
  (三)选课结束后,登录校园网,进入教务处主页,自行打印本人课程表。
  第十三条 学生的责任
  (一)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选课,因本人的原因造成误选或漏选的,责任自负;
  (二)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上课,并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
  第十四条 开课学院(部门)和教师的责任
  (一)学院(部门)应当确保在规定学期按时足量开出属于本学院(部门)的课程;
(二)学院(部门)和教师应当认真组织和开展教学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山西财经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晋财大教〔2006〕14号)、《山西财经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教〔2006〕15号)同时废止。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