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例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例

考研试卷库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例

第一条 为了培养研究生成为热爱祖国,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合作意识、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设置了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为规范评选活动和尊重设奖人意愿,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太原理工大学目前设置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富弘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自200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共计10年内,每学年向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提供人民币陆万贰千元共计陆拾贰万元作为“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博士生、硕士生。
 
  第三条申请者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热爱公益活动,积极向上;
  2. 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违反校规校纪、重大活动无故缺勤或其他不良记录;
  3. 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确认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4.在富士康奖学金规定的专业范围内。
 
  第四条博士、硕士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评分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
  1、课程占15% 课程得分=(个人均分/第一名均分)*15
  2、论文、成果占80% 论文成果得分=(个人总分/第一名总分)*80
  3、其它占5%(其中包括操行、干部及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
  二、硕士研究生:
  1、公共课学习占60% :其中课程占80%,其它占20%(其中包括操行、体育、干部及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
  2、专业课学习占20%:其中课程占70%,其它占30%(其中包括操行、体育、干部及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
3、论文、成果占20%:得分=(个人总分/第一名总分)*85*20%
 
  第五条科研论文、成果评分标准:
所有的科研论文、成果必须是以太原理工大学为作者单位发表或获得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原件(其中被收录的科研论文还须提供检索机构的证明),否则不计入评分之列。
 
  一、科研论文
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SCI
20
10
二级期刊
6
3
EI
12
6
国际会议论文
7
3
ISTP
8
4
国内会议论文
4
2
一级期刊
10
5
 
 
 
二、科研成果(国家级、省部级和挑战杯)
国家级
省、部级
挑战杯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省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0
6
100 80 60
80 60 40
40 30 10
30 20 10
20 10 5
三、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鉴定和专著)
发明专利
鉴定
专著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一名
第二名
20
15
10
5
2万字
  加1分
按第一名
  减半加分
 
第六条 奖励范围及名额:
  “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所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三年级优秀博士生、硕士生(不含提前攻读博士的硕士生)均可参加评定,每学年评定名额为:博士生2名,硕士生10名。
  第七条评选程序及方法:
  1.每年九月份布置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由各学院进行认真评议,推荐候选人名单;
  2.每年十月份组织评审,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意见,认真审核,严格掌握条件,不搞平衡,综合排出名次,最后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公示评审结果;
3.由获奖候选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审批表》,连同其他有关材料报“富士康奖学奖教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八条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的发放,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研究生富士康奖学金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自2001年9月1日起试行。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富士康奖学奖教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