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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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1〕28号文件)要求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精神,结合我校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1月11日下午3:00—5:00。凡无故不参加复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地点: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资格审查:
  (一)学历、毕业时间及工作年限审定: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满3年(时间截止为2011年7月31日,考生要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及工龄证明)。
  (二)材料审查1.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及工龄证明一起交研究生学院。2.本科毕业证(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准考证。学士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28、80号文件规定:招生单位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内容:
  (一)政治理论测试(笔试)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进行,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参考书: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四、五和六中全会精神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等。
(二)专业综合面试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进行,地点为各专业所在学院。
 
  四、公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各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公布复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交纳学费:
  复试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至1月13日上午将学费一次性交到我校计财处(科学会堂A座一层),之后方可离校,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
  阅读到本通知的考生,请尽快将本人的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及姓名发送到下列邮箱,以便我们及时了解考生得到通知的情况,邮箱:
  lvjin@sxnu.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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