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2.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出具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3.通过预答辩,出具填写好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教学网页下载表格);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出具填写好的航天航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教学网页下载表格);经审查专家审查通过者,发学位答辩材料;如需修改者,必须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合格后,才发学位答辩材料;
5.填写申请学位答辩材料(院教务办领取);
6.学位论文送审(提供送审专家名单备查);
7.提交院教务办学位申请材料和4本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并提前在研究正院主页上填写完整“学位申请信息录入”相关内容。
备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印制,以研究生院规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点印制单位印制。
航天航空学院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