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暂行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暂行办法

考研试卷库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暂行办法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启发学术思维,提高学术水平,学校决定把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并计为1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与对象我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高师硕士、教育硕士除外)
  二、活动方式1、参加国内外和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
  2、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论坛” 等各类学术报告;
  3、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4、在学校、学院和各学位点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上作学术报告。
 
  三、活动要求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促检查。硕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听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应不少于3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听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应不少于3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2、实行学术活动考勤登记。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要在《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上记载,并经导师或研究生秘书签名。论文答辩前,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研究生学术报告的内容包括:文献综述、学科动态和进展报告、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汇报等。报告内容应体现前沿性、新颖性或交叉性,选题应基于近年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资料,陈述要精练、层次分明、思路清晰、表达清楚。
  4、需作报告的研究生应先写出报告摘要交导师审查签字,导师审批后才能作报告,报告的文档应交培养单位存档。
  5、研究生学术报告要求认真准备,提倡使用多媒体和外语作报告,以促进外语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提高。
6、每次报告结束,导师根据研究生报告的准备、内容、过程及效果等给予综合评定成绩。
 
  四、审核方式1、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论坛”等学术活动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签字;参加国内外或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及在学院和各学位点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上作报告由导师负责审核并签字。
  2、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时,各培养单位要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随其它学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允许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五、相关说明1.新生入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发放《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妥善保管此表。(此表也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下载)
  2.研究生必须如实填写考核表中应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此表即行作废,重新换发,并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3、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要督促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并认真审核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情况。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