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我校2009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七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kaoyan58.com/;②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
    三、考试
    1.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二门业务课即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为全国联考试题。
    四、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制:三年,脱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