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
考研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435 保险专业基础
一、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 20%)
(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
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
3、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
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三)生产理论
1、生产函数,短期与长期,边际报酬递减法则;
2、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生产的三阶段论;
(四)成本理论
1、会计成本与经济成本,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
2、短期成本函数与短期成本曲线族;
3、长期成本函数与长期成本曲线,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规模报酬的测度与
变化规律;
4、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成本曲线与生产函数的关系。
二、金融学基础考试范围(占总分 20%)
(一)货币与货币制度
1、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态变迁;
2、货币的本质及形式;
3、货币的职能;
4、货币制度构成要素;
5、货币制度类型。
(二)信用
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义、特点和作用;
2、信用工具的种类及特点;
3、信用对经济的影响;
4、决定和影响利息率变化的因素;
(三)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类;
2、金融市场的功能;
3、各类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4、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作用;
(四)金融机构
1、 金融机构的概念、种类;
2、 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五)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的含义;
2、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3、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4、货币政策工具;
三、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占总分 60%)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
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4、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赔偿原则;
4、近因原则;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
(四)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2、保险展业与承保;
3、保险赔偿与给付;
(五)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