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考研试卷库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笔记讲义 >> 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新闻资讯
普通文章 上海理工大学各学院博士生导师联系方式
普通文章 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录取研究生学费标准
普通文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2-2016年硕士博士研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张文忠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阎国栋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王新新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王丽丹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王宏印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王传英教授简介
普通文章 南开大学苏立昌教授简介
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北方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系2012
普通文章 华南师大光学、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
普通文章 关于报考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12年硕
普通文章 广西中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广西工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
普通文章 【广西工学院】2012年考研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桂林医学院】2012年考研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广西艺术学院2012拟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
普通文章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普通文章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考研调剂信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2002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民法与民事
诉讼法试卷]
一、简答题(要求只答要点,无需论述。每题 5 分,共 20 分。)
1、 简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答: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其特征是:①代理行为是民
事法律行为;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实施代理行为;
③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④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
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 简述不安抚辩权的成立条件。
答:不安抚辩权是指从合同中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在确信对方难为对等履行时,在对方作
出担保前有拒绝履行合同的义务。其成立条件是:①双方因同一原因而互负对价义务;
②行使抚辩权的一方有先为给会的义务,且已届债的履行期;③有对方于订约后财产状
况恶化,难为对等给付的确切证据;④对方未提供履行合同的担保。
3、 简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答: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①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②保证公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
③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④教育公民自
觉遵守法律。民事诉讼通过这四个任务的实现,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目的。
4、 简述起诉的条件和受理的效力。
答:起诉是指原先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司法保护的行为。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先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
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对原先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案审理
的诉讼活动。起诉一经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程序而正式开始,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得
以发生,各民事诉法律关系将依法进行诉讼活动。
二、材料或辨析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有关材料并回答所提问题。每题 10 分,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