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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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心理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

1)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不断提高博士招生

与培养质量,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学院依据《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

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北体字〔2021〕190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心理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

作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

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兼任,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

副院长等。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

并在学校、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组

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各专业方向负责

人等。

 4、学院按照专业方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

者进行综合考核。各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

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授或具备博士

学位的副教授)。

三、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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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生根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

 2、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方向,材料项目,

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

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

(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本科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

(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非必须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4)已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的复印件,毕业硕士学

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

上的)的相关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

签字);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

专利等复印件;

 (9)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自己在

其中的贡献(需要相关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

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500-2000 字);

 (12)博士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

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对象与方法、技术

路线、实验手段等)、研究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研究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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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等;

 (1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研招网网上报

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可直接打印。考生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签字、

盖章,不允许有缺失);

 (14)脱产学习证明(在职定向考生须提交);

 (15)如申请过科研项目,提交一项本科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科研

项目的申请书;

 (16)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材料,内

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学术操守等方

面的情况。

 (17)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

生登记表(只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少干计划全日制应届

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报考)。

 所有材料应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

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

系统中,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

其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1、基本条件

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资格审核评分标准

 心理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

进行资格审核,通过量化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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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如下表:

审核项目 标准 分值

 

外语水平

20 分)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

 前 2 项任意一项达

);

到,可获得 12 分及

2)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或 IELTS(A 类学术类)成绩 6.0

 以上。未达前 2

分及以上或 GRE 成绩 1300 分及以上(新标准 260 分及以上)

 任意一项标准则酌

或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或 WSK、PETS5 考试合格;

 情给分(不超过 12

3) 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正式学习或进修一年

 分)。

及以上,或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

 第 3 项和第 4 项为

或硕士学位且学位论文为英语写作;

 加分项(每项最多

4)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加 4 分)。

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用英语作过口头报告。

1) 硕士阶段修读过本专业领域较为全面的专业理论课程和本

专业的科研方法类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良好(80 分)

3 项任意一项达

及以上;

 到,可获得 24 分及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

 以上;达到 2 项以

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

 上(含 2 项),可获

 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发表会议论文(口头报告);

学业表现、 得 30 分及以上。未

 3) 出版专著,或主编(或参编)教材(或译著),以署名为准;

科研成果 达前 3 项任意一项

 4) 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

40 分) 标 准 则 酌 情 给 分

 5) 硕士阶段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毕

 (不超过 24 分)。

业论文奖;

 第 4 项至第 7 项为

6) 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以任务书署名为准),

 加分项(每项最多

或获得省部级(含学会)及以上学术类奖励(以奖励证书

4 分)。

或公示为准);

7) 以第一作者身份获批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 项达到可获得

24 分及以上;未达

1) 博士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高,有良好的创新第 1 项标准则酌情

能力和发展潜力,计划书中语言表达较为流畅,研究技术给 分 ( 不 超 过 24

科研潜力、 路线清晰,数据处理方法正确,表现出较高的论文写作功分);第 2 项为加分

创新能力 底; 项,加分项按科研

40 分) 2) 作为第一负责人申请过科研项目,所撰写的科研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书的科学

书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的要求且语言表达流畅。 性、创新性、可行

性和语言表达四个

小项加分,每个小

项最多加 4 分。

资格审核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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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

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

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 100 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

分别为 40%和 60%)。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面试

成绩)。

面试时均由全体考核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

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系数和权重得出考生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 40 分)

1)专业外语(满分 20 分)

2)专业课程(满分 20 分)

2.面试(满分 60 分)

1)业务素质

申请人以 PPT 形式报告:个人科研经历和主要成果,对拟从事研

究领域的现状和发展的了解和看法,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博士

研究计划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博士研究计划内容保持一致)。综合考核

小组对申请者的外语口语水平、研究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进行考核。其中,外语水平占 10 分,研究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

合素质占 50 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导师或学院管理人员进

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

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

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面试和笔试有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笔试低于 24 分,面试低于

36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分专业方向导师

组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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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学院负责组织师生互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2748

E-mail: psyschool@bs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心理学院

邮政编码:100084

八、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心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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