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标准如下:
审核项目 标准 分值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TOFEL 成绩 90 分及以上或 IELTS(A 类学术类)成 前 2 项任意一项达到,
绩 6.0 分及以上或 GRE 成绩 1300 分及以上(新标准 可获得 12 分及以上。未
260 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或 达到前 2 项任意一项标
外 语 水 平 WSK、PETS5 考试合格; 准则酌情给分(低于 12
(20 分) 3)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正式学习或进 分)。第 3 项和第 4 项为
修一年及以上,或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 加分项(每项最多加 4
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学位论文为英语写作; 分)。所有分数加和不超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高水平英文学术 过 20 分。
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用英语
作过口头报告。
1)本科或硕士阶段修读过专业领域较为全面的专 前 3 项任意一项达到,
业理论课程和本专业的科研方法类课程,学习成绩 可获得 24 分及以上;达
平均分达到良好(80 分)及以上; 到 2 项以上(含 2 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高水平 可获得 30 分及以上,其
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 中第 1 项学习成绩平均
份在国内一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发表会 分达到优秀可在得分基
学业表现、
科 研 成 果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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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口头报告)。
3)出版专著、教材、译著,以正式署名为准;
4)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
5)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或者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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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增加 2 分。未达到
前 3 项任意一项标准则
酌情给分(低于 24 分)。
第 2 项或第 3 项发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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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省部级优秀毕业论文奖; 出版数量在 3 项及以上,
6)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以任务书署名 在得分基础上增加 3 分。
为准),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以奖励证 第 4 项至第 7 项为加分
书为准); 项(每项最多加 2 分)。
7)以第一作者身份获批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或软
所有分数加和不超过 40
件著作权; 分。
第 1 项达到可获得 24 分
科研潜力、
创 新 能 力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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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高,有良
好对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计划书中语言表达较为
流畅,研究技术路线清晰,数据处理方法正确,表
现出较高的论文写作功底;
2)申请并获批科研项目,所撰写对科研项目申请书
符合科学性、创新性的要求且语言表达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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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未达第 1 项标
准则酌情给分(低于 24
分);第 2 项为加分项,
加分项按科研项目申请
书的科学性、创新性、
可行性和语言表达四个
小项加分,每个小项最
多加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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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经学校公示后参加
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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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对申请人外
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想
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
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笔试考
核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程;面试考核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各专家分值的平均值(去
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 20%)、专业课程(占 30%)、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占 50%)三个部分评定。综合考核
成绩低于 60 分者(满分百分制)不予录取。
1、笔试
(1)专业外语(满分 10 分)
阅读一篇专业外文文献(不含英文摘要),写出中文摘
要。
(2)专业课程(满分 30 分)
两道专业方向的试题,任选其一。规定时间内独立作答
后提交。
2、面试
(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 10 分)
学生抽取一篇专业外文文献,朗读并口译,专家进行问
答
(2)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 50 分)
A.个人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的想法与计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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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专业素质面试作答
C.专业技能展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导师或学院管理
人员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
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
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
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招收
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告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拟录取后,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导师
终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68920,17610909390
邮箱:bsussct@bs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体能训
练学院
八、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体能训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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