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2600 人(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公开招考)。中国语言文学系等 54 个院系和附属第一医院等 10 家附属医院采用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详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马克思主义学院保留“统一考试”制招生选拔方式。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
正。(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4 门以上,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已取得创新性成果。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五)报考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需具有含规培专业的在培证明,入学前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连续从事报考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无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考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 3 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 6 年以上(从获得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七)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九)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或 4 年,直博生为 5 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 3 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详见《中山大学2023 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及招考方式》。
三、招生人数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人数为招生单位 2023 年的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 2023 年招生计划数及各招生单位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人数。各招生单位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普通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 2022 年 10 月底(具体时间参见“2023 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招生考试费(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无须缴费)。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中山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4 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须为主要完成人)。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8.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提供含规培专业的在培证明,入学前提交规培证复印件)。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连续从事报考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10.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按目录依次将证明排序汇编成 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