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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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已成为山西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式,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各类优秀人才。目前,我校由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各类在读研究生11655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00名。学校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方式

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方式。

1.申请-考核制: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参加考试选拔,根据考生综合水平获得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直接攻博:获得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状况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另外,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同时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2020年6月以后毕业),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80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3)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同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已经发表英文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不包含国际会议摘要)。

3.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20年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SCI期刊论文。往届生发表论文均需见刊,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接收函/录用证明。

(2)近五年(2018月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4.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申请者仅面向山西省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限于硕士专业为管理科学、计算机、统计学(数学)、安全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的申请者报考。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接收毕业学科为工科、理科申请者报考。

7.申请者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规定学制内研究生均可申请,其中一年级申请者必须是以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方式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且已申请按“直博”培养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其中一年级硕博连读申请者须按照“直博”培养方案选课且完成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学分要求。

4.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80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5.具体申请选拔程序请按照我校《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6.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录取资格后不参加硕士毕业答辩,并取消硕士学籍。

7.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攻读学术博士)》(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27日前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后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申请资格。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直接攻博考生可在研招网推免系统查询推荐结果,不再重新报名。

1.申请者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9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具体报名流程:

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申请者填报系统时需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2。

研招网生成报名号即为报名成功,请及时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若提示校验未通过,务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4.缴费:报名截止后,我校后续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报名费200元,请网报成功的申请者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缴费通知,应在现场确认前提前完成缴费流程。缴费前申请者应当对照招生简章的资格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考资格。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除直博攻博)考生拟定于2023年2月23日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材料(见附件3)并按顺序提交。

现场确认工作如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在我校研招网发布通知,届时请申请者关注网站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

注:现场确认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将由培养单位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并作为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打分的唯一依据,请按要求提供。

(三)材料审核(仅针对“申请-考核制”)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审打分(含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学科背景、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材料审核拟安排在2月下旬完成。

(四)复试录取

1.硕博连读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月上旬,复试办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可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办法由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通过后,培养单位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2.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工作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详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暂未发布)。考核时间拟安排在3月上旬完成,综合考核通过后,培养单位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省级管理部门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五、录取类别

(1)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之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

(2)定向(委培)

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委培)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同一培养单位的同一学科中,定向(委培)博士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

(3)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六、培养模式

1.学费:学术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交一次。

2.奖助: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学年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和各类奖学金评审,共享受基本学制四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

七、其他

1.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招生录取阶段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满足录取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有硕士培养计划课程考试不及格,将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4.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招生咨询

咨询邮箱:314405528@qq.com

咨询电话:0351-3176232 , 0351-6010370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407办公室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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