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招生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六、报名方式
(一)硕博连读
1.报名(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 2023 年 1 月 28 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直接交至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 字左右,格式不限)。
(6)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7)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拟接收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的指导
教师意见;
(8)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 技 术 职 称 专 家 ) 的 书 面 推 荐 意见 ( 从 “ 浙 江 财 经 大学 研 究 生 院 网 站-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9)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2 月中旬前)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进行资格审核,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 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2 月下旬)
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制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4.录取(3 月上旬)
各招生学院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二)申请考核
1.报名(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 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 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 2 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 月)
(1)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反馈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材料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各招生学院的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4 月)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4.录取(4 月)
各招生学院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 120 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 10000 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3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具体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 15000 元,按照 10个月,1500 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按照基本学制年限,每年 10000 元,分 10 个月,1000 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九、联系方式
(一)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18 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