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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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6 金融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4423 联系人:李珩 计划招生:29 人(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①信用管理专业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理论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授予经济学学位;②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金融工程

与投资管理方向、信用管理专业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包含多门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和学院组织的博士论坛;③博士生由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导师小

组至少包括三人,其中第一导师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可包括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④在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上,弱化论

文数量要求、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金融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20204 金融学 01 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

 02 国际金融

03 货币理论与政策

04 证券期货

05 公司金融

徐龙炳、杨金强、陈选娟

于 研、金洪飞、冯 玲、王文雅、谈儒勇

罗素梅

柳永明、邹 平、刘 冲、曹 啸

陆 蓉、朱小能、徐浩宇、罗 丹、陕晨煜

闵 敏、曹志广、周正怡

李 曜、徐晓萍、刘莉亚、郭丽虹、李 科

马文杰、付时鸣、Weilin Liu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02Z7 保险学 01 保险学 赵桂芹、粟 芳、曾旭东、朱文革 “申请考核”制选拔

02 精算学

0202Z8 金融数学与金融 01 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 王明涛、韩其恒、陈 云、谢 斐 “申请考核”制选拔

工程

99J1 信用管理 01 信用管理 李 宏 “申请考核”制选拔 授予经济

0202J1) 学学位

注:标有下划线的为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指导教师。申请“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在导师栏填写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

请资格指导教师姓名。

附:金融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IELTS≥6.0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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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同类数学课程;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同类数学课程。此外,还须选修过大

学经济学课程。

3)往届生需在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其它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

4.如果申请人已有论文在相关权威学术期刊或者有极大培养潜力者(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有能证明专业能力与潜力的各种证书),申请条件可适

当放宽。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1026 日至 11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扫描件,不超过 5 件;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125 日前,向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 203 室,李珩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4423。注明“申请考核”制

招生。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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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212 月中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212 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31 月上旬。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 5 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

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

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津贴,具体办法参见学院相关规定。

2.本方案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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