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同类数学课程;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金融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同类数学课程。此外,还须选修过大
学经济学课程。
(3)往届生需在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其它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
4.如果申请人已有论文在相关权威学术期刊或者有极大培养潜力者(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有能证明专业能力与潜力的各种证书),申请条件可适
当放宽。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出版专著扫描件,不超过 5 件;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向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毓秀楼 203 室,李珩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4423。注明“申请考核”制
招生。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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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2 年 12 月中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2 年 12 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3 年 1 月上旬。
2.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聘请至少 5 位具有博导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
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
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将在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津贴,具体办法参见学院相关规定。
2.本方案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