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 1 组:制药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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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 1 组:制药工程领域)
海南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 1 组:制药工程领域)
海南大学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 1 组:制药工程领域)
依据《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第 1 组:制药工程领域),具体如下:
适用对象: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 2025 年第一批招生实行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
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定向就业” 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 学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我院招收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20%。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本年度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获学士学位后须有 6 年以上工作经历 (含 6 年)。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有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 SCI 或 EI 收录;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提供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证明材料。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提供至少两名推荐专家的推荐书 (模板见《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推荐专家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专业 (领域) 相关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推荐信 1 封,提供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符合《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托福 (TOEFL) 纸考 550 分 / 网考 80 分以上;雅思 (IELTS) 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 5.5 分;普通招考考生要求大学英语四级 (CET4) 或六级 (CET6) 425 分及以上,硕博连读考生要求六级 (CET6) 425 分及以上;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二 (中科院大类分区 2 区)、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三 (中科院大类分区 1 区),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对于科研能力突出并于近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包括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有个人证书)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8,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5,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3),申请人参与国家行业标准 (技术规范) 的制定 (以署名为准),拥有国家新药证书 (以署名为准),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有 1 项已转化的国家发明专利 (以证书为准),同时,应具有可以表征其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如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用英文作报告 1 次以上。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除满足第 (一)、(四)、(五) 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原则上不跨学科专业,仅限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托福 (TOEFL) 纸考 550 分 / 网考 80 分以上,或雅思 (IELTS) 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 5.5 分,或大学英语六级 (CET6) 430 分及以上,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以第一作者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能力 (托福及雅思考试之成绩两年内有效);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具备基本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的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申请 - 考核程序:申请 - 考核程序共分为申请、审核和录取等三个部分。
申请:个人申请时,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报名,同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网上报名入口为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方面,具有我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公布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 “申请材料初审小组” 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
审核: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线下形式,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考核方式一致。初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其中包括专业英语、药物化学、药理学。复试 (面试) 考察时间约为 25 分钟,满分 100 分,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专业能力考核 40 分,包括考生的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专业英语考核 20 分,包括英语阅读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 40 分,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等。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 (奇数),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其中专业能力采用 PPT 汇报的形式 (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学术素养,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 (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20% + 复试成绩 ×80%(取小数点后 2 位小数),报考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需进行申请材料公示,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请材料外审,给出百分制成绩,以 30% 的比例纳入复试成绩计算。
录取: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考核结果,坚持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原则,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所报考导师当年招生名额已满的考生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为以考生综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同一报名批次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比值高的优先录取,比值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奖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资助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监督机制: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含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若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若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65376,联系人:陆老师。
其他事项:本办法由海南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海南大学研招办、海南大学药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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