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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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 2025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本办法适用于 2025 年通过 “普通招考” 和 “硕博连读” 方式报考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光电信息工程(085408)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2025 年博士研究生计划分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第一批)和 2025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第二批)两个批次进行。

一、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初试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702 (专业学位博士)光电信息工程 085408 01 不区分方向 (1) 全日制 (含专业英语 + 数理基础 + 光电信息工程综合)①.1209 综合考试

二、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我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定向就业” 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 学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院招收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 20%。报考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需进行材料公示,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材料外审,给出百分制成绩,以 30% 的比例纳入复试成绩计算。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所有类型的考生都需要符合《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参考网址:博士招生简章)

特殊地,通过 “硕博连读” 方式报考的考生需要符合《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无重修、补考、重考等情况;
  3. 申请者在硕士学习期间的一级学科代码必须是 0854。

原则上,我院招收 “硕博连读” 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 25%,退出硕博连读培养的学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报经省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博士学籍转为硕士学籍。退出硕博连读培养的学生,半年后方可进行硕士论文答辩,且答辩时间不得早于本届硕士生的正常答辩日期。

除此之外,“本博直读” 招生方式仅面向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专业学位暂不采取 “本博直读” 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英语水平要求

原则上,所有类型的考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托福 (TOEFL) 纸考 550 分 / 网考 80 分以上;
  2. 雅思 (IELTS) 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 5.5 分;
  3. “普通招考” 的考生大学英语四级 (CET4) 或大学英语六级 (CET6) 425 分及以上,“硕博连读” 的考生大学英语六级 (CET6) 430 分及以上;
  4. 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 对于科研成果或工程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满足下面条件中至少一条:
    • 以第一作者 (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 采用英语语言在 EI/SCI 期刊上至少发表或者录用 1 篇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 项 (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5,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3,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2);
    • 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骨干人员 (6 年或以上工作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

(三)申请材料

提交符合《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规定的报名材料。(参考网址: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 - 研究生院)

2024 年 12 月 1 日前,我校将公布具有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资格的导师名单,考生在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

海南大学网报入口: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

学院组成 “申请材料初审小组” 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方案

通过 “普通招考” 和 “硕博连读” 方式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方式为线下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纲详见《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专业目录》。(参考网址:博士招生简章)

(二)复试

线下复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专业能力采用 PPT 汇报的形式,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学术素养。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 (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

  1. 综合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专家小组由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5 - 7 人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 40 分,专业英语能力 20 分,综合素质 40 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非定向考生” 综合考核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
“定向考生” 综合考核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70% + 外审成绩 ×30%)×50%

五、录取办法

学院坚持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原则,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所有类型的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后,对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统一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据考生排名顺序依次由考生的报考博导确认意向拟录取考生。如果导师个人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则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不予录取。如果导师当年没有招生名额,则报考该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过程中,如果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笔试确定排名。
  3. 综合考核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和导师意向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 1 月 12 日前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联系方式

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若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 联系人:薛老师
  • 联系电话:0898 - 66252372
  • 邮箱地址:xuesenwen@hainanu.edu.cn
  •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7 号教学楼 107 室
  • 邮编:570228

【注】考生请加 QQ 群:856922550(备注:姓名 + 报考类别 + 招生方式 + 联系方式)

诚挚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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