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北京语言大学以 “申请 - 考核” 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校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按硕士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 CSSCI 来源刊物上已发表过三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本年度报名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原件或编辑部的 “论文录用 / 发表通知” 原件。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 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外语考试科目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第二外语(中文试题,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相应语种答题,可选择语种为:俄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 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外语考试并通过学校划定的及格线。
-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所有内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
-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学习,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
- 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1) 非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户口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 定向:考生在被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定向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考生录取时的 “录取类别” 即为报考时 “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拟录取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与定向单位、北京语言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
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列,相应模板下载地址见网报公告):
- 材料清单;
-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 A4 纸替代,并注明 “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 或 “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 且签名;应届硕士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不少于 5000 字);
- 专家推荐信(两封),推荐人应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由专家本人填写、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并密封(密封时,在密封袋封口骑缝处再次签名),填好后的推荐信不与考生见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校研招办,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寄;
- 学术经历及成果材料,包括一份个人教育、学术经历及成果自述,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 3 篇及以上在 CSSCI 来源刊物上发表过的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 位),本年度报名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封面、目录及被录用的论文全文或编辑部的 “论文录用 / 发表通知”。
-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除二外水平能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专业语种相关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 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论文初稿等,往届生提供全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通过资格申请平台审核;
- 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材料 5 外,以上所有材料应按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压缩后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如缺少相应材料,请用 A4 纸替代,并说明、签字),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除 5、11 外,其他材料不需要邮寄纸质版,原件均需备查。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专业成立 5 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的学科组,负责对该专业所有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价,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择优进入综合考核。原则上,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与入围综合考核人数比例不超过 1:5。 材料审核成绩构成: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40%;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根据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访学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获奖、教育经历等情况综合评价):40%;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20%。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综合笔试包括外国语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和政治理论,每科总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由招生导师组织 5 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
所有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 40\%+ 综合面试成绩* 60\%\)\(综合笔试成绩=外国语考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考核各科目、面试考核任意一项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录取意见为不录取的,不予录取。 骨干考生报考须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请注意,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含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办法相同,均占用导师招生计划,在导师招生计划内一起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不同导师的专项计划考生,如拟录取人数超出专项计划下达数,同一录取批次内按外国语笔试成绩排名,排名超出下达专项计划数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网报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10 点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17 点,逾期未完成报名者,学校不安排补报。 (二)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见后续通知。 (三)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见后续通知。 (四)综合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等信息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lcu.edu.cn/)或 “北语研招” 微信公众号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自 2025 级新生起,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达到相关培养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或提前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见我校相关培养规定,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具体见我校相关住宿规定。 (三)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 1029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3470 邮箱:blcuyzb@126.com 公众号:北语研招 (blcuyanz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