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哲学专业 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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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大连理工大学哲学专业 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信息

一、招生背景与目的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及应用型人才,大连医科大学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专业学术及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招生计划

大连医科大学 2025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计划详情,可查阅《大连医科大学 2025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专业目录(一)》(附件 1)。

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考试作弊、论文抽检不合格、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学位要求: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体检要求。
  5. 满足招生导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备注”),且获得二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2《大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考生报考材料包》)。

(二)学业及科研业绩要求(满足下述 1 或 2 中所列条件之一)

  1. 科研能力突出: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或在中文核心期刊 (北大版)、CSCD 来源期刊发表文章 1 篇及以上;
    • 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
    • 作为成果完成人,获得已在单位登记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项及以上。
  2. 英语水平达标: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 WSK (PETS 5) 考试合格;
    • 雅思≥6.5 或托福≥90;
    • GRE≥305/1200;
    • 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 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不同学科专业其他要求

  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具体对应要求详见附件 4;
    •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原则上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
    •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医师,报考博士专业原则上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
      注:已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以及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2. 医学技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基本条件外,各方向报考要求如下:
    • “01 医学影像技术” 方向:仅接收硕士专业为 “医学” 门类中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和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及领域的硕士研究生报考;
    • “02 医学检验技术” 方向:仅接收硕士专业为 “医学” 门类中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专业的考生报考;
    • “05 眼视光” 方向:接收有 “眼科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 及其他临床医学专业培养背景的考生报考;
    • “06 病理技术” 方向:仅接收有 “医学” 门类中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 下 “医学检验技术”;“化学” 下 “生物化学” 专业及 “医学实验技术” 专业培养背景考生报考;
    • “07 健康数据科学” 方向:接收健康数据科学或相关医学专业、或医学、管理学、理学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学、电子与光子等理学、工学相关领域具硕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 24:00 前,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将材料按序整理编号,扫描成 PDF 版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 “本人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导师姓名” ,并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 24:00 前,将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学院电子信箱(详见附件压缩包),以供学院审核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报考学院审核存档,具体时间安排等要求见学院网站或学院 QQ 工作群后续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所报考学院的 QQ 工作群(群号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中《大连医科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申请人对填报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弄虚作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博士研究生申请 - 考核制申报材料如下: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系统打印,定向与非定向考生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本人签字);若附件 1 “备注” 中导师要求 “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签署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 单位关于同意 ×× 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
  2. 《大连医科大学 2025 年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文章、授权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位论文、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3. 符合申请要求的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通过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4.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复印件:
    • 《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提交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
    • 《学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
  6. 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复印件:
    • 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 往届硕士毕业生:《硕士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提交时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期内);《硕士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
    • 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获得者:《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
    • 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学历证或学位证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大连医科大学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 份,推荐人须为与申考专业相关学科正高级职称者,推荐书由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
  8. 《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原件或人事档案中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10. 《硕士学位论文》(含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附有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1. 《申请人自我评价》(介绍教育背景、科研情况,评价科研成果,提出报考专业研究设想,A4 纸打印,本人签字)。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额外提供:
12.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3. 应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往届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以中级技术职称身份申考考生提供中级技术职称证明,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审核原件)及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关于 ×× 同志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情况证明》。

六、学院初审和公示

  1. 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专业)成立初审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专家小组依据申请人硕士课程成绩、科研工作(成果、论文、专利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及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
  2. 初审专家小组可要求申请人参加现场初审考核,现场考核须对申报同一导师同一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申请人同时进行,考核形式及内容参考 “综合考核”,可选取部分或全部模块,但对所有申请人要求及标准须一致。
  3. 同一导师名下同一专业 1 个招生计划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不超过 2 人。
  4. 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已在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确认博士拟录取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考资格。

七、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拟于 5 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二级学院网站或学院 QQ 工作群通知。
  2. 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
    •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场考查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增加笔试。面试以申请人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考核结束后,专家小组成员无记名打分,平均成绩 60 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考核流程

  1. 科研汇报:申请人以 PPT 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汇报中需隐去本人及硕士阶段导师姓名,否则后果自负。
  2. 答辩环节:考核小组专家现场提问,申请人作答。考核小组考查申请人专业知识、临床及科研工作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评估其是否具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能和素质。考核设秘书 1 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讲师需具有博士学位),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3. 面试内容(总分 100 分):
    • 外语水平考核(20 分):考查口语和听说能力、表达流畅性、回答准确性及用词恰当性;
    • 专业知识和临床能力考核(20 分):专业知识考查对学科整体认识、前沿趋势把握及知识深度广度;临床能力考核临床操作技能和疑难病症处理能力;
    • 科研素养及创新能力考核(30 分):评估科研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结合科研经历、成果等确定;
    • 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30 分):考核工作情况、职业及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表达、逻辑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二)医学技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考核流程

  1. 科研汇报:同临床医学专业要求,以 PPT 汇报科研情况及计划,时间不超 10 分钟,隐去相关信息。
  2. 答辩环节:专家提问,申请人回答,考核小组考查专业知识、科研工作能力、外语水平等,评估培养潜能和素质,考核过程记录、录音录像。
  3. 面试内容(总分 100 分):
    • 外语水平考核(20 分):考查口语和听说能力等;
    • 专业知识考核(20 分):考查对专业整体认识、前沿趋势把握及知识深度广度;
    • 科研素养及创新能力考核(30 分):评估科研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结合科研经历、成果确定;
    • 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30 分):考核工作、兴趣、潜质、心理、表达、逻辑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八、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二)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者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公示期结束前将《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送至或以 “顺丰快递” 形式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 拟录取考生

  1.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 考生无需调转档案,但需与我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2. 选择 “定向就业” 的申请人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因报考纠纷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定向就业” 拟录取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与定向培养单位和我校签订《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并在公示期结束前将合同书(一式两份,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送至或以 “顺丰快递” 形式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 9 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F307 办公室,姜老师收)。

(四)新生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有以下情形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 提供虚假材料者;
  3.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九、学制和学费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学习年限 3 - 6 年,学费按学制收取,标准为 15000 元 / 学年。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十、奖助学金政策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和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以下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30,000 元,择优评定;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13,000 元,按国家、辽宁省规定执行。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一、其他有关说明

  1. 分流、毕业及学位授予:按学校博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 科研成果归属: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科研工作知识产权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科研资料须存档备查。以相关数据完成的科研论文、成果及申报奖励等,须征得导师同意,且 “大连医科大学” 为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第一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违约者我校将依法维护权益,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二、监督复议机制

  1.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2. 对招生过程中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十三、其他事项

  1. 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及辽宁省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为准。
  2.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姜老师、郭老师;
    • 电话:0411 - 86110153;
    •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 咨询方式:查看《大连医科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报考材料包);
    •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 9 号,邮编 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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