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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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想报考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这里有最详细的招生信息,涵盖培养目标、选拔方式、报考条件等关键内容,助你做好备考规划。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专业学科领域掌握扎实且广泛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能力,能在科研和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

  1. 硕博连读:面向本校修完规定课程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事项依照《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制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以及相关培养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
  2. 申请考核:针对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详细内容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和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开展 。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报名,不支持硕博连读方式。申请人需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学院组织专家从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

我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国家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

(一)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无特别注明的招生计划均属于普通计划。

(二)国家专项计划

包括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 “思政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简称 “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和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 “在职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
我校 10 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 3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的 2025 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本年度招生计划后,结合考生报考和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
通过 “申请 - 考核” 制录取的(0402)心理学、(0403)体育学、(0703)化学、(0835)软件工程、(1204)公共管理学专业学制为 4 年,其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 年;通过 “硕博连读” 方式录取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学制之和一般为 5 年(“2 + 3” 模式),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8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 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包含休学或保留学籍时间。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学历、学位条件

  1. 申请学术学位博士和(0451)教育博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 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
    • 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人员(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申请(0860)生物与医药、(1451)文物专业型博士:满足学术学位博士条件,或经报考导师同意后达到以下要求
    •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 2025 年 8 月 31 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
      • 具有高级职称;或作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两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由报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 由招生学院组织考核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还须满足招生学院科研、外语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 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三)其他条件

  1. 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 申请者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制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以及相关学院(部)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2. 有至少 2 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3. 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名定向就业的考生、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

(四)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 “思政骨干计划”
    • 报名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在职在岗。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 我校 2025 年 “思政骨干计划” 招生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招收 6 名考生,其中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不少于 4 名,从事党务工作岗位不超过 2 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2. “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3. “在职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
    • 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 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 5 年。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 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学习期间需担任不少于一年的助教,毕业后从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考生填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报考资格。

注:以上专项计划还须符合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且需满足所报招生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3 月 2 日。

(三)具体流程

  1.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提示完成报名。
    • 注意事项:
      • 报名信息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可更改。
      •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3 天内反馈结果,考生可随时查看。也可提前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 报名 “思政骨干计划” 的考生,专项计划一栏必须选择 “5 - 高校辅导员专项” 选项。
      • 报名 “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 和 “在职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 的考生,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 “T - 特需人才专项” 选项。
  2. 缴交报名费:初试报名费 240 元 / 人,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 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支付视为放弃报名,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支付前请仔细核对报名条件和信息。
  3. 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及缴费完成后,将以下材料整理电子版上传报名系统(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至招生学院(建议选择 EMS)。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17:00 。
    • 《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 登记表》或《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考生签署承诺,由学习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 两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参考模板请见《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 《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 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
    •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 能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的支撑材料(与报考学科、研究方向高度相关),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或其他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电子版及邮寄仅提供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即可,复试时查验原件)。
    • 招生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按报考条件提供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报名 “思政骨干计划” 的考生须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 报名 “在职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 的考生须上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出具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上的单位证明。

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留存备份。考核时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博士招生单位依据学校相关章程和实施办法,制订本单位 “申请考核” 制、“硕博连读”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详见各博士招生单位网站),并按细则审核考生申请资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二)材料评审

各博士招生单位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本单位选拔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拟定复试综合考核名单,经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审查后公示。
特别提醒:材料评审结束后,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main.psp)和各博士招生单位查询相关通知,错过面试时间后果自负。

(三)复试综合考核

  1. 入围考生须按所报名博士招生单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查。
  2. 复试综合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知识运用能力、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学术作风以及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具体形式和要求按各博士招生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3. 复试综合考核时间、地点:预计 2025 年 4 月底之前在我校进行,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各博士招生单位官网通知。
  4. 复试综合考核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考核人数的比例不超过 1:3。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 100 分为满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综合考核结果提交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审查通过后公示 3 个工作日,经学校审查后由校研招办公示拟录取名单 10 个工作日。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以及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依据总成绩和招生计划,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录取程序

  1. 各博士招生单位审查考生考核成绩和研究方向招生名额,确定学院(部)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拟录取公示。
  2.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研究方向,可按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3. 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后的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谨慎选择,最终以《录取通知书》注明为准,在读期间无法变更。

  • 非定向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双向选择就业。
  • 定向录取: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及户口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协议就业。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信息。因报名问题产生纠纷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规定

  1. 若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必须于我校拟录取公示截止时间前确定录取学校,并书面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 博士生入学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未被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若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被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及时将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协议交寄至各博士招生单位进行政治审查。调档、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办理事宜,另行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1.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2.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0000 元 / 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6000 元 / 年・生。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
  3. 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另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等资助政策。

十一、入学

  1. 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 2025 年秋季入学,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另行通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及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查阅、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特别是毕业和学位要求,入学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校区、住宿及费用

(一)校区分布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及住宿分布在两个校区:


  • 育才校区:位于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 15 号。
  • 雁山校区: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 1 号。考生可登录各博士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查询其所在校区,或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二)住宿及费用

  1. 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2. 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 学校代码:10602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 - 5838221、0773 - 5833630
  3. 邮箱:yjsb@mailbox.gxnu.edu.cn
  4. 通讯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 321 室,邮政编码:541004
  5. 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十五、其他

  1. 请考生在报名和考核前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工作相关信息,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2. 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活动,不提供历年试题。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学院(部)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3. 关于所报名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咨询。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核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提交相关认证报告,提供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 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 2025 年的招生名额。
  6. 本章程解释权归由我校研究生院,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
  7. 若本章程与教育部后续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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