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备独立科研能力,能在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最长培养年限为 6 年。
- 学术学位博士生:选拔方式有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 “申请 - 考核”。
- 兽医专业学位博士生:选拔方式为硕博连读和 “申请 - 考核” 。
- 农业专业学位博士生:选拔方式为 “申请 - 考核” 。
2025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 215 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所有被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含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学校,且在学制或培养年限内脱产在校学习。
-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 推荐条件: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申请 - 考核”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原则上在录取当年 4 月 30 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 其他条件:满足学院规定的学术性条件和要求(见附件)。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 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 品德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 学业要求: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 其他要求:满足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包括英语水平和研究成果等),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学位。
- 政治条件: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政治条件。
- 身体条件: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身体条件。
- 推荐条件: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推荐条件。
- “申请 - 考核”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 “申请 - 考核” 学历要求。同时,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有较好理论基础、较强工程实践能力。
- 其他条件:满足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 硕博连读报考兽医专业学位博士生条件:
- 品德要求: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品德要求。
- 能力要求:同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博连读能力要求。
- 学业要求: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为全日制兽医专业学位在读硕士生。
- 其他要求:满足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英语水平和研究成果等)。
2025 年 1 月 20 日 - 2 月 21 日,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 )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网上说明和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近期免冠寸照。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于 2 月 24 日 - 28 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寸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填写要求:
-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在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一栏填写 “应届生 / 硕博连读考生” 并本人签名。
- 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栏填写 “无工作单位” 并本人签名。
- 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栏由其单位人事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全部档案调入湖南农业大学。
- 《专家推荐书》,由两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
- 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 《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
-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Word 或 pdf 文档)。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 - 5000 字,Word 或 pdf 文档)。
-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扫描件。
- 符合报名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
-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
- 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
- 硕博连读考生另须提供《湖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申请表》,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
3 月 3 日 - 7 日,学院(学科)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3 月 15 日之前,各学院(学科)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并根据要求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 月 20 日前,各学院(学科)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方案需包含复试的要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成员、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等。
3 月 25 日前,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 元)和复试费(120 元)。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查。学院复试时组织有关部门、导师等与考生针对性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招生学院及品德进行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学术水平考查: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 体检:考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湖南农业大学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体检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校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25 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4000 元)收取学费。
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了鼓励勇于创新、在国家重要科学研究领域潜心学习、潜心研究、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如下: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具体奖助金项目及金额等内容)
学校按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情况、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情况。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有变动时,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 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若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将依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 考生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学校将考生在博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 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 招生工作过程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等任何宣传和组织活动。
- 学校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最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 学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
-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按时将档案转入学校,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 7 月 30 日前将全部档案调入我校,非应届毕业生于录取前将全部档案调入我校。未按时调入档案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视情况调整或做取消录取处理。
电话:0731 - 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 求真楼 309)
0731 - 8461868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一教学楼 201 - 2)
- 农学院:
- 联系人:胡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73607
- 联系邮箱:2537931960@qq.com
- 植物保护学院:
- 联系人:朱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18163
- 联系邮箱:530877348@qq.com
- 动物医学院:
- 联系人:姜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18169
- 联系邮箱:394355976@qq.com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联系人:曹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918895
- 联系邮箱:154664575@qq.com
- 生物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73504
- 联系邮箱:154665107@qq.com
- 资源环境学院:
- 联系人:刘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35446
- 联系邮箱:25457107@qq.com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联系人:杨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73523
- 联系邮箱:253183769@qq.com
- 机电工程学院:
- 联系人:裴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73590
- 联系邮箱:824920379@qq.com
-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 联系人:王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18177
- 联系邮箱:82895127@qq.com
- 经济学院:
- 联系人:文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18077
- 联系邮箱:876810728@qq.com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联系人:张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17964
- 联系邮箱:105517943@qq.com
- 教育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办公电话:0731 - 84625110
- 联系邮箱:105517943@qq.com
湖南农业大学研招网:
http://yjsy.hunau.edu.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