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博士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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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本单位共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名,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骨干1名。所有导师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
二、招生目录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导师等信息见下表:
一级学科名 称及代码 |
二级学科名 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姓名 |
外国语 语种 |
业务水平 测试科目 |
0101
哲学 |
010101
马克思主义 哲学 |
01 马克思主义人学 |
袁祖社 |
英语 |
马克思主 义哲学原 理、原著 |
02 唯物史观及其中 国化研究 |
寇东亮 |
010102
中国哲学 |
01 宋元明清哲学 |
李敬峰 |
英语 |
中国哲学史 |
02 儒学 |
曹树明 |
03 近现代哲学 |
010103
外国哲学 |
01 近现代德国哲学 |
庄振华 |
英语
|
西方哲学 史(含现代西方哲学) |
02 现象学与形而上学 |
尹兆坤 |
010107
宗教学 |
01 伊斯兰教研究 |
哈宝玉 |
伊斯兰教与宗教现实问题 |
三、报考条件及申请材料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 均采用“ 申请—考核 ”制的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具体条件 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符合“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中的“报考条件”;
2.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 均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承诺全脱产,录取时均 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和本人全脱产承诺书。
(二)外国语水平要求
1.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425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
(2)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应专业毕业, 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3)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
(4)新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5)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6)新GRE考试Verbal成绩154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2.未满足以上条件者,须通过我校外国语水平测试。
(三)业务水平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
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身份在 CSSCI来源期刊(集刊) 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期刊 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2.往届硕士毕业生要求
除满足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外,近5年内与报考专业相 同的学术成果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不低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规定的其它学术论文;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优秀成果奖(须为负责人或 第一人);
(4)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以上。
3.以上相关成果应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未达到以上业务水平要求者,须通过我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
(四)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学校博士招生简章。
除学校博士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之外, 申请者还需提供 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或学 位论文的详细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往届生须提供完整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相关的说明材料(包括论文答辩委员会情 况,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等)。
2.研究成果:近5年以来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获奖及 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不包括硕士学位论文)。
3.博士阶段科研计划: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的 简要经历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及研究计划等(不低于2000字)。
4.其他外语水平材料复印件。如出国留学、国家级权威英语考试等方面的材料。
5.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系统”(简称“材料审核系统”,网址:http://yjsclshsys.snnu.edu.cn/)上传(材料格式:pdf)。符合我院“申请-审核”条件及测试合格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学院提交“材料审核系统”中所有上传材料的纸质版。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 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四、工作安排
1.考核时间安排
参照2025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学院将于2025 年3月11日-14日审核考生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我院招生要求的“申请-考核”条件。外国语和业务水平均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未达到我院外国语或业务水平要求的人员需参加相应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外国语水平测试由学校组织,业务水平测试由我院组织,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6日。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两个部分。我院综合考核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综合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时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 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试或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 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 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公 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