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 "上外")是全国首批设立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1984 年,原专业名称 "对外汉语")、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07 年,原专业名称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24 年)的高校,自设汉语国际教育博士点(学术型)亦有 10 年,已形成本、硕、博贯通的国际中文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上外于 1994 年在原对外汉语教学系和留学生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并于 2024 年在原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等的基础上成立中文学院。学院已建设成为在中国语言文化领域学科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国际传播影响力、服务国家战略、培养善于进行中外人文交流的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化办学平台。
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学科交融的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
- 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理论基础、多学科的知识储备和学科交叉创新能力
- 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
- 能胜任国际中文教育教学、管理等岗位的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专业化的专家级优秀师资、教研核心骨干以及高级管理人才
- 全日制培养,基准学制为 4 年
- 实行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机制,导师是第一责任人
录取学生需完成以下培养环节:
- 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开题论证、中期考核
- 实习实践(累计不少于两年半)、论文写作、论文预答辩和论文答辩
- 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
- 申请学位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国际中文教育博士学位
"申请 — 考核" 制,即考生先提交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学院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招生名额等决定拟录取结果。
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
- 课程与教学领域
- 机构(项目)管理与领导力领域
考生报考时需选择其中一个领域。
- 定向就业:
- 考生需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指定位置填写 "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 拟录取考生须与工作单位、上外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 录取考生的学籍在上外,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 非定向就业:
- 不需签署报考意见
- 须保证在拟录取后于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上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规守法守纪,品行端正。
-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有两名相关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书面推荐意见。
- 已获硕士学位,或为当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 获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资格认证
-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 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 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大学英语 CET-4≥550 分或 CET-6≥425 分
- 专业英语四级 / 八级≥60 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 雅思≥6 分
- 托福≥80 分
-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参照英语相关要求。
- 有 1 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育或相关领域的实践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岗专职教师、骨干教师及有赴外国际中文教育经历者(含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报名,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5 年博士网上报名工作说明》。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阶段毋须选择意向导师,在录取阶段综合考虑实际招生计划数、导师人数、导师与考生意愿等因素最终选定。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个环节。具体报考流程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进行。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往届生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另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境内高校往届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
- 境外高校往届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境内高校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 境外高校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
-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 两封由相关专业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 1 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育相关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具有赴外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出具的证明
-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 本人签字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申请 — 考核制"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材料寄送时间、地址及要求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
-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scse.shisu.edu.cn)上公布。
- 综合考核环节,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此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报名号、姓名、拟录取专业、拟录取类别、拟录取方向、综合考核各科成绩和总成绩、是否属于某类专项计划等;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考生在规定时间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 拟录取研究生通过教育部录检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寄送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与寄送方式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上外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学历 (学籍) 信息、档案材料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学费标准为 2.5 万元 / 学年(共 10 万元)。
- 上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参阅上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常见问题 - 奖助学金专栏。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室(邮编: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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