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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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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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 1956 年,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 1995 年合并组建。学校秉承 “崇德尚能,经世济民” 校训,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和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
研究生教育历史
:1979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 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 年获数量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 20 多年博士培养经验。
学科实力
:拥有 5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 个博士后流动站、1 个专业博士点、12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四轮学科评估: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为 B+。
北京市共建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018 年)。
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2019 年)。
2021 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全国财经类高校第七名。
师资力量
:现有博士生导师 193 人,硕士生导师 704 人,多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及北京市教学名师等荣誉,入选各类人才计划。
培养支持体系
:
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 2 万元科研资助。
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博士生团队初期科研探索。
科研成果奖学金:对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最高每篇 5 万元奖励。
国际交流: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有独立科研能力,能在相关专业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5 年通过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思想品德良好,个人素质较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
(三)学术学位博士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报考条件
可报考的三类考生:
2025 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
高等院校专任教师。
本校本硕博连读学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 80 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 425 分以上、雅思 6.0 分以上、托福 80 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 1 篇及以上论文。
专任教师报考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出生日期在 1980 年 9 月 1 日之后)。
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五年内,至少主持过 1 项学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在学校认定的 B2 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或在学校认定的 B1 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本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士阶段第一学期分流考试。
(四)专业学位博士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报考条件
申请审计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学历学位条件满足下列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已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名时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具有较高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英语通过四级考试或者雅思达到 5.5 分等体现英语水平的证明,能够运用英语获取、解读专业相关信息和知识。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科研能力或较高实践水平,已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研究成果被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撰写的案例被国家级案例库收录。
作为排名前 5 的骨干成员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且标准得到推广及应用。
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审计、会计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
参与审计、会计相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等,相关软件获得国家专利,投入使用并在行业内产生较高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主持或排名前 5 在审计、会计领域取得的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C 类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至少一篇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在 B2 级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
报考审计专业博士全日制定向(在职)的考生,需具有 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等行业工作经验。
(五)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的学历学位条件满足下列之一: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审计专业博士全日制定向(在职)的考生,在满足上述条件 1 的基础上,需具有 5 年以上的审计、会计等行业工作经验。
(六)特别提示
法律经济学专业针对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的报考要求有所变化,2024 年起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需适用新细则,具体细则详见《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219 名,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学校不对各招收方式做名额限制。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指标的 10%。每位导师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 1 名,在读与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专业博士研究生之和不超过 6 名。
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正式指标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考生选拔结果请关注学校研招信息网。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一)招生类型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后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以硕博连读方式及 “申请 — 考核” 制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时派遣回定向就业单位。“申请 — 考核” 制录取的专任教师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博士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
(三)学费
学术学位博士学费为 10000 元 / 人 / 年,审计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另行公布。
六、报名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等相关招生信息均在学校研招网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查询。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点击 “博士网报” 注册报名,请注意确认考试方式,一旦选择不可更改,并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
提前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也须按时在中国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报考学校的本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请选择 “申请 — 考核” 方式,并按时在中国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后续的考核和录取。
(二)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 “提交” 按钮,下载并打印 PDF 文件《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三)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研招办(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基本材料: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填写意见,考生本人签字。
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模板,要求两位老师中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下载模板)。
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分两阶段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 “1. 基本材料” 中的第(1)(2)(5)(6)项材料,其他材料进入复试考核阶段提交。
申请 - 考核制考生除提交 “1. 基本材料” 中的各项内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 - 考核的,在读证明须注明在读身份为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个人陈述(重点陈述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1500 字左右)。(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任教师提供)。
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成果页),并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择一篇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做好标注;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任教师提供)。
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专任教师提供)。
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身份证明(专任教师提供)。
注意事项:
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序,标好序号。
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无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交纳报考费
标准:200 元 / 人。
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交费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3 日。
(五)准考证打印
网报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博士在线报名系统(时间另行通知)下载打印博士生准考证。
七、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八、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水平考核(考试)、复试考核两个阶段。
水平考核(考试)
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执行。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
研究生院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至学院或学科组。
学科组对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名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
申请 — 考核制考生水平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办理参加普通招考水平考核(考试)的手续。此手续仅限未通过水平考核(考试)的申请 - 考核制考生申请,其他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形式,时间暂定为 2025 年 3 月 29 日,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每科 3 小时,具体内容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水平考核(考试)科目表》。
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暂定于 2025 年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考试科目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综合能力考核以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 20 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等进行考查。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评价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思想品德评价由学科组在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过程中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
(二)分值要求
水平考核(考试):
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阶段的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百分制,每个科目总分均为 100 分,学校公布水平考核(考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 10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为 30 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 60 分、综合素质为 10 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三)总成绩计算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专业课成绩占比为 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 60%。
九、体检
考生体检考核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博士研究生奖励和资助项目
学校建立了以奖优助学帮困为主要目标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
包括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项,校级荣誉称号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者可参评市级荣誉称号。
(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用以奖励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学术能力卓越、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在读研究生,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 5 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
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 1.5 万元、二等奖 1 万元,覆盖率约为 80%。
科研成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B1 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根据成果级别奖励金额 8000 - 50000 元不等。
董久昌奖学金:评选年度内在《经济研究》或《管理世界》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可获评,奖金 10000 元 / 人 。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0 元,分 10 个月发放。
“三助一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管、助研、助教每学期聘任一次,每月给予一定的补助;兼职辅导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月补助为 1200 元。
临时困难补助:符合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条件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 1000 - 3000 元一次性补助。
专项补助: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条件的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每生每年 1000 元补助,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
(四)其他资助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学术新人计划、科技创新项目、国内外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扎根实践工程等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 500 - 20000 元不等。学校对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实践活动进行资助,同时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受邀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研究生予以部分资助。
十一、录取有关事项
学校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行录取,届时详见首经贸研招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通知。
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承诺书,确保录取之后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硕博连读与 “申请 - 考核” 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非定向方式录取,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学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专任教师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档案、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录取考生于 2025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学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及录取等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学校研招网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十二、具体时间安排
阶段
时间
具体事项
网上报名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2025 年 2 月 23 日
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注册报名,录入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提前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报考的本硕博连读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及缴费
提交材料截止
2025 年 2 月 28 日
考生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研招办,普通招考、申请 - 考核制考生按各自要求提交对应材料
水平考核(普通招考)
暂定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
普通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
复试考核
暂定于 2025 年 4 月上旬
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
十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 121 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 E - 21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注意: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拒收其他快递寄送材料。
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10 - 83951759
QQ 群号:188206359
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cueb.edu.cn/zsks/
各学院联系方式
| 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经济学院 | 010 - 83952287|jjxyyjs@cueb.edu.cn|
| 财政税务学院 | 010 - 83952236|czyjs@cueb.edu.cn|
| 金融学院 | 010 - 83952259|jrxyyjs@cueb.edu.cn|
| 工商管理学院 | 010 - 83952269|gsyjs@cueb.edu.cn|
| 会计学院 | 010 - 83952275|kjxyyjs@cueb.edu.cn|
| 劳动经济学院 | 010 - 83952302|ldyjs@cueb.edu.cn|
| 统计学院 | 010 - 83952313|tjxyyjs@cueb.edu.cn|
| 法学院 | 010 - 83952336|fxyyjs@cueb.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 - 83952346|myyjs@cueb.edu.cn|
| 外语学院 | 010 - 83952356|wyxyyjs@cueb.edu.cn|
|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 | 010 - 83952366|gjxyyjs@cueb.edu.cn|
| 信息学院 | 010 - 83952376|xxxyyjs@cueb.edu.cn|
|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 010 - 83952386|aqhjyjs@cueb.edu.cn|
|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 010 - 83952396|csxyyjs@cueb.edu.cn|
| 华侨学院 | 010 - 83952406|hqxyyjs@cueb.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的内容,学校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如遇不可抗因素(如疫情防控需要等),学校将会对招生简章内容做适当调整,调整方案将提前在首经贸研招网(
http://yjs.cueb.edu.cn/zsks/
)公布。
本简章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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