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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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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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招生简章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如与教育部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专门知识,具备独立科研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4 年
  • 直博生:5 年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

(四)招生规模

2024 年录取博士研究生 971 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719 名。2025 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五)专项计划

2025 年计划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国家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等,专项计划报名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六)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要求。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6. 满足所报考学院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

普通招考方式额外条件

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 2 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硕博连读方式额外条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第二至第五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

直接攻博方式额外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网上报名

2025 年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分为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两个批次:

  • 春季招生:进行硕博连读方式招生,拟定于 2024 年 11 月中旬开始报名。
  • 秋季招生:进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面向社会各类考生的普通招考方式招生,拟定于 2025 年 3 月上旬开始报名。

报名及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按学院要求提交成果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未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未成功,无法参加考核。报名成功后,报名费概不退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中国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缴纳,无需再次支付。
  2. 报名当次有效,春季招生未录取考生如报考秋季招生须在秋季报名阶段再次报名并缴费。
  3.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提交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信。
  3.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 / 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 5 个代表作。
  4. 硕士阶段(或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
  5. 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 身份证。
    • 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
    • 学籍、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建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三个月):
      • 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 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 其他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 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
      • 现役军人报考须持有军队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 未就业考生须提交社保未缴纳证明,已离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攻博计划书及考生自我评价。
    • 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能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材料。

注意事项

  1.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通知。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邮寄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材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考生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2. 相关通知由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法参加考核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核

实施申请考核制,学院根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工作流程,对申请人进行遴选考核。

  1. 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议。学院根据评议结果或遴选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考核方式主要为综合面试,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考核。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十)录取

  1.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整体素质,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择优录取。定向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在职定向考生招生限额。
  2.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入学时间

  • 春季招生:拟定于 2025 年 3 月上旬入学。
  • 秋季招生:拟定于 2025 年 8 月下旬入学。

注意事项

  1.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直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及奖助

  1.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包含非定向 / 定向):学费为 10000 元 / 学年。
  2. 直博生:第一年按照硕士学费标准收取,其他学年按照博士学费标准收取。
  3.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及其他奖助项目等。相关详细信息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或咨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十三)考生须知

  1. 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 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 “定向”,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先在中国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中报考并完成推免生招生程序,再通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 报考并完成相关博士招生程序。
  4. 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5. 学校博士招生相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复试考核、专业导师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导师个人信息请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十四)联系方式

  •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 咨询电话:029-81891244(带传真)
  • 电子信箱:yzb@xidian.edu.cn
  • 办公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709 室
  •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710126

(十五)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通信工程学院 029-88204753 北校区主楼二区 215
电子工程学院 029-88202276 北校区主楼二区 2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304 南校区网安大楼 A1-209
机电工程学院 029-88204736 北校区主楼三区 14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81892635 南校区信远楼二区 323
数学与统计学院 029-81891379 南校区行政辅楼 22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29-81891070 转 803 南校区 G 楼 418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034 南校区 G 楼 248 西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029-81891878 南校区工训中心 IV 区 30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029-81891650 南校区网安大楼 A2 区 209 办公室
人工智能学院 029-81891373 南校区网安大楼 CⅡ-203
光电工程学院 029-88201480 北校区西大楼三区 420
物理学院 029-88202798 北校区西大楼三区 515 西
集成电路学部 029-81892601 转 606 南校区网安大楼 B-1012

二、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国家重大工程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精神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学制

  •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4 年
  • 直博生:5 年

(三)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四)招生规模

2024 年录取博士研究生 971 名,其中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 252 名。2025 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五)专项计划

2025 年计划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集成电路专项” 等,专项计划报名请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六)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要求。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6. 满足所报考学院、培养项目的其他学术条件要求。

普通招考方式额外条件

  •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 满足基本条件。
    • 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 从事过工程技术研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 满足基本条件。
    • 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 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近五年承担或实质参与过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型号研制等项目。

硕博连读方式额外条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工程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工程背景和科研能力。硕士在学第二至第五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

直接攻博方式额外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 学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仅限招收专项计划,普通考生请勿报考。

(七)网上报名

2025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仅在秋季招生,进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面向社会各类考生的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进行报名。秋季招生报名拟定于 2025 年 3 月上旬开始,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并按照要求提交成果材料,逾期不再补报。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未成功,无法参加考核。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2. 报名当次有效,上年度预选博士研究生须在本年度再次报名并缴费。
  3.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提交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信。
  3. 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论文 / 专著、科技成果获奖、科研项目经历、专利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得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当次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成果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供,每项仅限提供 5 个代表作。
  4. 硕士阶段(或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
  5. 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 身份证。
    • 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
    • 学籍、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建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三个月):
      • 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 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其他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 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
      • 现役军人报考须持有军队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 未就业考生须提交社保未缴纳证明,已离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攻博计划书及考生自我评价。
    •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或能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材料。

注意事项

(八)提交材料(续)

注意事项

  1.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通知。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招办或报考学院,逾期或材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邮寄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且无法修改,需认真如实填写。
  2. 相关通知在研究生3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核,责任自负。

(九)考核 4

  1. 实施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由报考学院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普通招考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审核及复试。
  2. 审核专家小组评议5考生成果材料,重点评估科研创新及工程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3.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6主,考核小组由校内专家任组长,不少于 5 名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4. 研究生院和学院根7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十)录取 8

  1. 按综合考核成绩、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2. 非定向考生入学前9须转人事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考生须签订协议,档案不转入,毕业后回原单位。
  3. 预选博士研究生考10核期不超过一年。

(十一)入学11时间

2025 年 8 月下旬,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2

  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直博生入学前须取得相应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考生须当年入学,13不得保留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14及奖助

  1. 学费标准:
    • 非定向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10000 元 / 学年。
    • 定向专业学位15(工程类)博士:16000 元 / 学年。
    • 直博生第一年15按硕士学费收取,后续按博士标准。
  2. 奖助政策:设立国16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十三)考生17须知

  1. 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 定向考生须征得所18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承担。
  3. 直接攻博考生需先19完成研招网推免流程,再通过学校平台报考。
  4. 不接收其他招生单20位调剂考生。
  5. 招生信息通过官网21发布,导师信息可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十四)联系22方式

  • 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 咨询电话:23029-81891244(带传真)。
  • 电子信箱:24yzb@xidian.edu.cn。
  • 办公地址:25南校区行政楼 709 室。
  • 通信地址:26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710126。

(十五)学院27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通信工程学院 029-88204753 北校区主楼二区 215
电子工程学院 029-88202276 北校区主楼二区 2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304 南校区网安大楼 A1-209
机电工程学院 029-88204736 北校区主楼三区 14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29-81891070 转 803 南校区 G 楼 418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029-81891034 南校区 G 楼 248 西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029-81891650 南校区网安大楼 A2 区 209 办公室
人工智能学院 029-81891373 南校区网安大楼 CⅡ-203
光电工程学院 029-88201480 北校区西大楼三区 420
集成电路学部 029-81892601 转 606 南校区网安大楼 B-1012

三、重要说明

  1.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均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具体流程及要求可咨询报考学院。
  2. 专项计划(如少数15民族骨干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等)具体招生办法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3. 学费及奖助政策以2学校 2025 年最新公布为准,考生需及时查阅官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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