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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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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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 “中国社科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主管,是一所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以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为主体,以拔尖本科生人才培养为基础的新型科教融合研究型文科大学。中国社科大设在北京,有良乡、望京两个校区,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4 个。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2025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500 余人。具体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见我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于 11 月 25 日左右发布)。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kdzs.ucass.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报考我校 2025 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网 - 博士招生栏目 - 2025 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信息查看 2025 年该计划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信息。

二、选拔模式

2025 年我校博士招生的招考方式有:“申请 - 考核” 制、统一入学考试、硕博连读(仅面向本校硕士生)、本科直博生(已于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等招生模式。
各学院、学科具体招考方式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1. 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 2025 年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3 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1.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
  1.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 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与原工作单位有服务期、保密期等约定正在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二)报考 “申请 - 考核” 制的考生

在满足以上第(一)项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报考学院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 “申请 - 考核” 制工作方案。

(三)报考我校 2025 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

请登陆我校招生网 - 博士招生栏目 - 2025 年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信息查看具体要求。

(四)2025 年我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申请人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见 2025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时间和申请程序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

  1. 确认具备报考资格:报名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文件、本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等要求,仔细确认本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1. 网上报名:我校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报名途径和要求另见博士网上报名公告(拟于 11 月 25 日左右发布)。
报名费 200 元,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学校即开展报名材料检查和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无论考生是否参加后续考试或考核环节,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报名材料:

  1. “申请 - 考核” 制招考方式考生和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单位招生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1. 报考统一入学考试方式的考生,需要准备如下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见之后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申请人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身份证复印件;
    •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和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专业性、学术性由报考系认定)或其它证明材料。

五、考核程序

(一)统一入学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时间和方式
    •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
    • 拟定于 2025 年 1 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确定后提前 15 天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1. 初试内容
    • 外国语(不含听力):各专业招收的语种详见《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 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 加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 “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 个别学院要求跨专业考生初试时加试专业基础知识,详见《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在备注中的相关要求。
  1. 复试
    • 复试时间:复试拟定于 2025 年 3、4 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
  •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
  • 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校各学院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申请 - 考核” 制

报考 “申请 - 考核” 制的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 “申请 - 考核” 制工作方案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由报考学院确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情况、综合考核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的选拔工作按照我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及相关学院实施细则执行。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选拔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学院将根据选拔考核结果,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考核)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 “非定向就业” 和 “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除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外,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 15%。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等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须全脱产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定向就业博士生除外)。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

(二)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 / 学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 岗位津贴、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查阅我校相关文件规定。

九、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其他

  1.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1. 本简章如与国家最新政策有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1. 本简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24
监督举报电话:010-81360227
招生网:http://skdzs.ucass.edu.cn
电子邮箱:skdzs@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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