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 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危机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理论研究、信息获取、技术创新、设备研发、决策指挥、危机处理等能力,能够胜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领域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2025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31 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部分计划优先用于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剩余计划再用于普通招考。
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申请 - 考核” 制。先进行 “申请 - 考核”,后进行普通招考。参加 “申请 - 考核”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招考。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基本学制 4 年,最长修业年限 6 年(含休学、延期等特殊情况)。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年,按 4 年缴纳。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 “三助” 岗位津贴等。各项奖助政策具体内容以我校相关文件为准。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 学历学位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申请 - 考核” 制 “定向就业” 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申请 - 考核” 制 “非定向就业” 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 (1) 或 (2):
(1)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 获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 由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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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就业” 申请者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 分(或总分 100 分的 60 分),或 IELTS≥6.5,或 TOEFL≥85。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水平条件认定。
2)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或者国外工作经历证明)。
3)对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EI 期刊(正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限制。
(2)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2020 年 4 月 28 日以来,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首位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正刊发表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须在 SCI、SSCI、EI 收录期刊(正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获得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直推国家奖的重要协会科技成果一等奖,申请人位列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直推国家奖的重要协会科技成果二等奖,申请人位列前三。
3)取得的成果在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具有较为突出贡献,申请人并以此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技荣誉称号。
4)授权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发明专利 1 件,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申请人硕士导师为第一、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5)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已公布执行(前三)。
(3) 考生年龄应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4 月 28 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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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 申请者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者外国语言水平须达到报考 “非定向就业” 报考条件。
(2) 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2020 年 4 月 28 日以来,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地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地市级前一、省级前二、国家级前三);
2)承担企业集团级的大型横向项目(前二);
3)申请人首位或申请人硕士导师首位、申请人第二位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正刊发表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须在 SCI、SSCI、EI 收录期刊(正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4)授权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发明专利 1 件(前二);
5)以主要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不少于 10 万字专著 1 部,本人参与撰写字数不少于 5 万字;
6)编制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并已公布执行(前三);
7)获得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直推国家奖的重要协会科技成果一等奖,申请人位列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直推国家奖的重要协会科技成果二等奖,申请人位列前三。
(3) 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按照定向培养方式进行学习。
(4) 考生年龄应不超过 50 周岁(1975 年 4 月 28 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 申请者应满足基本条件。
- 考生年龄应不超过 50 周岁(1975 年 4 月 28 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 报名时间
“申请 - 考核” 制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 2025 年 5 月 8 日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 2025 年 5 月 18 日
-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凡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本人需对所填报信息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
- 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字并盖章。网报成功后,必须登录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一并上交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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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 1)
(2)《博士研究生诚信报名、参考承诺书》(手写拍照,附件 2)
(3) 加盖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政治审查表》(附件 3)
(4) 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面在同一页)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下载 PDF 版,在籍考生)
(6) 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 (在读) 证明 (在籍考生)
(7) 学位证照片 (往届生必备)
(8) 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 (在籍考生)
(9) 两位专家签名的《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附件 4)
(10)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
(11)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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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考核” 制须提交的材料
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2) 英语水平证明
(13)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14) 个人简述材料 (3000 字,含思想政治表现、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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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硕士同等学力的结业证书或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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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个 PDF 文档 (以考生姓名命名,依上述顺序排序并设置好目录),“申请 - 考核” 制考生在 2025 年 5 月 9 日、普通招考考生在 2025 年 5 月 19 日 24:00 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 (hkdyzb@usth.edu.cn),邮件以 “博士报名 + 姓名” 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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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考生同一种考试方式的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凭网报生成的报名编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考核)。
-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 - 考核” 制现场确认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普通招考现场确认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科技大厦高层 1010 会议室 (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
-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上述网报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纸质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将存档不退还。
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须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核)。“申请 - 考核” 制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普通招考打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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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资格审查
培养单位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资格审查,确定通过学术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通过学术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由研究生学院通过官网进行公示。
学术资格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学科专业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未达到 60 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资格审查时间:2025 年 5 月 10 日 -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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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培养单位成立综合考核组,根据招生复试 (考核) 实施方案对通过学术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考核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综合考核不通过,综合考核具体方案参看招生复试 (考核) 实施方案。
综合考核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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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1) 初试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 27 日 (8:30-11:30,13:30-16:30),准确时间以最新网报公告为准。
(2) 初试方式:线下笔试。
(3)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各科分数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4) 考试地点:于考试前 1 天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考试分数不计入初试总成绩,60 分以下视为该科目考试不合格,取消其后续参加复试资格。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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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1) 复试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 30 日
(2) 复试方式:采用线下方式,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 (笔试) 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其分数不计入初试总成绩,60 分以下视为该科目考试不合格,取消其后续复试资格。复试具体方案参看招生复试 (考核) 实施方案。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