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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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北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北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79.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亿元,馆藏图书280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2448人,其中本科生19958人,研究生1011人,留学生495人;有成人教育在籍学生16993人,其中本科生5538人,专科生11455人。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1个教学院(中心);13个学术科研机构;5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附属机构。

学校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硕士二级学位点,涵盖了10个学科门类(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3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4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35人,博士、硕士825人,共享3名两院院士和60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级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拔尖创新人才17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

学校萃取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精华,传承原四校办学积淀的底蕴,办学条件和校园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办学层次日益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比较合理,设备、设施较为齐全,国际教育和学术交流深入开展。当前,全校师生正遵循“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为把北华大学建设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教学质量高,科研实力强,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而不懈努力。

北华大学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55人左右(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3年,具体情况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规定。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大部分专业名称是按一级学科录入,研究方向是按二级学科录入,原二级学科所设的研究方向请参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以下专业在我校多个学院都有设置,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认真选择:

(1)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3.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对符合我校复试规定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外语听力、专业外语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考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时,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报名费,复试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目、报名及其他招生信息均可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

北华大学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30人左右(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2-3年,具体情况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规定。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大部分专业名称是按一级学科录入,研究方向是按二级学科录入,原二级学科所设的研究方向请参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临床医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翻译、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以下专业在我校多个学院都有设置,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认真选择:
(1)翻译(0551)
3.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对符合我校复试规定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外语听力、专业外语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考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时,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报名费,复试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目、报名及其他招生信息均可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

网址:http://grad.beihua.edu.cn/
联系电话:0432-64608053
通讯地址: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  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201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211室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读非应届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4、5、7、8点的各项要求,除此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所有专业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学习年限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修业年限以各学院(所)培养方案为准。

四、报名

1.核对报考资格

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费、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4.报名参加我校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中的“音乐” (专业代码135101)各研究方向;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130100),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其中“07美术学”方向除外),设计艺术学(专业代码130520,其中“05设计艺术理论”方向除外),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代码090706),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代码081320),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4),艺术硕士中的“美术” (专业代码135107)、“艺术设计” (专业代码135108)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美术)”(专业代码045113),风景园林硕士中(专业代码095300)的人员须在长春市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地点(报考点)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5.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不在该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 初试科目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此类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4.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及体育学一级学科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二个单元初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和200分。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一门专业课,满分为100分、100分、300分。

5.我校属于一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复试时须交验《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单。

7.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8.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类别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包括:

(1)非定向:被录取人员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员):非在职考生须将档案调转至我校,在职考生无须调转档案。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或省市地区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省市地区工作。

(3)委托培养:被录取人员无须调转档案,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原则上由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被录取人员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在读期间培养经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仅限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

八、录取等级及交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全额为24000元/生(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全额学费为36000元/生),收费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

A等级学费全免,学校发放生活补助;

B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一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C等级交学费全额的三分之二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D等级交全额学费,学校不发放生活补助。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破格考生收费等级为D级。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等级,各等级的录取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除了A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三助岗位即助研、助教、助管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全额) 专业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全额)
教育硕士 20000元/人 法律硕士 27000元/人
体育硕士 20000元/人 工商管理硕士 42000元/人
公共管理硕士 24000元/人 艺术硕士 45000元/人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7000元/人 翻译硕士 30000元/人
工程硕士 18000元/人 会计硕士 24000元/人
风景园林硕士 30000元/人 金融硕士 27000元/人
应用统计硕士 20000元/人 保险硕士 27000元/人
应用心理学硕士 20000元/人 新闻与传播硕士 27000元/人
文物与博物馆 20000元/人    


(若收费金额有调整,以2012年复试文件为准)

九、我校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招生权,招生工作按照国家“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原则。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其他报考要求参见本简章第一条。

2.几点说明

(1)考生必须在2011年11月14日前将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有的省市为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考生录取后必须与所在省教育厅签订协议。

(3)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集中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地点由教育部民教司指定。

十、其他

1.我校根据各专业考生考试情况及国家下拨的当年招生计划,在复试前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

2.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专业课参考书及历年真题的邮寄业务。

3.应届本科毕业人员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教育部将会对所有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我校将通知需要进一步审核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供相关认证材料;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者,不予准考或录取。

5.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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