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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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7年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940 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 4 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 12 名左右,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 20 名左右。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

2017 年博士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 2017 年起将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工程博士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其他招收的博士生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

一、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复试时提供,需推荐专家签名并密封,具体格式可从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⒌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⒍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⒏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 2017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⒈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


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非在职考生外,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和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7 年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和学院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20 日

报名考试费:250 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上传报名照片和报名材料(历届生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应届硕士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代替学位证书扫描件),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同济大学 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照, JPG 格式,150×200 像素,大小 30K 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上申请,收费标准为 2 元/份。

⒉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⒈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均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

⒉初试时间:2017 年 3 月 11 日;

⒊初试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五)复试(各院系组织)

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

⒈复试内容: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综合复试满分 3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 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 100 分)和复试材料评价(满分 100 分)。

⒉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系安排,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⒊复试材料:《同济大学 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和自我评价等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六)录取

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及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 2017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

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八)学制和修读年限

学制 3 年,最长修读年限为 6 年。

(九)博士生资格审核制招生程序

我校继续在部分院系开展博士生资格审核制试点工作,该类博士生招生院系、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等请查看《同济大学 2017 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办法》。

(十)关于参考书目、复习资料、考前辅导班和历年试题的说明

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7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请考生不要再询问此类问题。

(十一)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选拔条件和推荐选拔办法

本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即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关于同济大学 2017 年推荐在校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在校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此通知。

(二)网上报名

经院系推荐、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要求同普通招考)。

(三)复试


经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参加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 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 100 分)和复试材料评价(满分 100 分)。

参加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和自我评价等。

(四)录取

复试合格者并公示无异议者录取为春季或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 3 年,最长修读年限为 6 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见《同济大学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

四、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电子与信息(085271)和能源与环保(085274)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2.8 万元/学年,其它博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1 万元/学年。

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在入学后第一年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一年后根据学业情况进行调整。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还可获得 18000~22000 元/学年的助学金。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可申请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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