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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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南京理工大学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450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审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计划包括“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的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4个科研院所进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人数为35名左右,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

4、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附件2),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5、本年度公开招考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该计划已用于接收硕博连读生。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

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合作招收博士生产业教授名单》(附件3),请考生与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1025日~11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

3、报名材料(仅需电子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除第7项)按顺序扫描成1pdf文档于1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

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结束后生成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硕士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本科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

7)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通过EMS或顺丰寄送报考单位);

8)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二)资格审核

20171211日~1222日,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20171225日~2018114日,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见学院通知。

(四)相关费用: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20171130日前通过邮局汇款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刘静波025-84303162收),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综合考核费8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复试时缴纳。

六、录取

1、我校根据2018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历。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生·学年。

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学校奖助学金生均42000/学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4、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八、其他说明

1、如教育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2、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

3、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单位代码:10288

3、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院

姓   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njus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成畅

84315928

1893603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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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18936033005

yz102

化工学院

张聚沛

84315506

18936033059

yz103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程

84315431

18936035369

yz10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珂

84305789

18936033032

yz106

经济管理学院

王惠霞

84315665

18936033136

yz1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菊琴

84315989

1893603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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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彭栋

8431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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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黄宏坤

84315133

1893606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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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学院

王赫

8431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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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江

8431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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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1893603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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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院

朱力影

84303389

18936033227

yz11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曾凯

84315646

18936033219

yz121

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

陈文武

84315922

1893603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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