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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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900余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方式

北航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招生方式及说明另行公布。

各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请点击此处查看。

二、报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 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 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对于本科直博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符合 《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

(三)对于硕博连读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为我校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四)对于申请考核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a.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b. 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 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 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外语水平要求。

3. 须满足招生学院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对于普通招考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还须符合(四)1. 的要求。

三、 报考事宜

本科直博考生报考按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执行。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报考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1.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考试等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定,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2.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4:00(以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至2017年11月3日12:00。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步进行:

(1)初试

2017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考外国语(无听力),下午2:00-5:00考业务课一。

2017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考业务课二,下午2:00-5: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课。

初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11月12日以后可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并自行组织复试,具体见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网上报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日后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文件格式为j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

2.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的学生证扫描件(须扫描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的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

3. 身份证扫描件(仅扫描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一面)。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1MB。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准备同等学力附加材料。文件格式为zip或rar压缩包,大小不超过5MB,压缩包中须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每张证书单独扫描);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第一作者)(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

(三)须向招生学院提交的材料 (具体提交时间见各招生学院通知)

   1. 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成绩单、硕士学生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政审调查表: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书模板

(3)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政审调查表(点击下载政审调查 )。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选拔录取资格。

2.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相关事宜由各招生学院协调校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 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

(一)定向就业(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我校不解决住宿,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点击下载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协议书点击下载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协议书 )。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承担责任。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不接收外单位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招生总人数的6%(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除外)。

(二)非定向就业: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学制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2018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见学籍有关规定。

六、学习方式、学费、住宿与奖助体系

(一)学习方式

北航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中,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博士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余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

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协议。(点击下载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协议书

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亦须签到协议

(二)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航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8000元/生.学年。

(三)住宿

北航解决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住宿,具体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博士研究生住宿安排最长期限为五年,规定期限内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宿舍,住宿问题由学生自行解决。

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

(四)奖助体系

为激励潜心向学的优秀学生安心学习,从2016年起,北航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新生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民币。此外,学校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航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文件。

七、专项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北航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博士,招生名额以每年国家正式下达指标为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向我办寄送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否则不予准考。我校所有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须有定向就业单位,并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二)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的要求,北航2018年将继续开展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三)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仅招收非定向考生)

北航2018年将继续选拔优秀考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培养,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方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四)校地合作专项

北航青岛研究院、成都研究院、合肥研究院、苏州研究院拟计划招收约40余名博士研究生,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

为了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国防建设需求,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国防项目培养具有领军和领导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北航2018年将继续在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两个领域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在航空、航天以及相关专业招收高级研修中心专项博士。具体招生方式及计划另行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说明

除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外,报考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首先获得招生学院相应招生方式的复试资格,之后按照招生学院各专项计划的具体要求参与选拔。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五)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1. 学历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硕士毕业学历信息,未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非学历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查询硕士学位信息,未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指定的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硕士学籍信息,最迟须在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未查询到硕士学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六)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八)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九)若上级对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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