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重点考察学生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主要内容
(一)刑法论
1、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体系,刑法的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
3、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犯罪论
1、犯罪的概念;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特点及其本质特征。
2、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分类。
3、犯罪客体的概念、意义及犯罪客体的种类;犯罪对象。
4、犯罪客观方面。
5、犯罪主体。
6、犯罪主观方面。
7、正当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8、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既遂形态;犯罪的预备形态;犯罪的未遂形态和犯罪的中止形态。
9、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0、一罪与数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
(三)刑罚论
1、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目的;我国刑罚的目的。
2、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3、量刑的概念、原则、情节;数罪并罚的概念及具体规则;累犯、自首、立功及缓刑制度。
4、刑罚执行的概念;减刑、假释制度。
5、刑罚消灭的概念、事由及意义;时效的概念、种类及意义;赦免的概念。
(四)刑法分论
1、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刑法各论的体系;罪名,罪状及法定刑。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6、侵犯财产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8、贪污贿赂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9、渎职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满分150 。
四、主要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