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网|历年考博真题、考博试题答案下载,精准助力考博
考博信息网
首页>>考博资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专区: 历年真题、试题答案详解下载
题库 学校
科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真题 - 配答案详解
科目名称 真题年份及答案情况 (注: 各年份均附完整、精准答案解析!购买真题后,若 需要答案,留言备注即提供)
《英语》
2018回忆版(2015年题型2016年作文题2018年部分题目21、23及24年翻译作文题)2022(含答案)全选
《刑事诉讼法学(侦查方向)》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全选
《2005刑事侦查学》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6201720182018面试201920212020面试20232024全选
《2003犯罪学理论》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面试题20212022全选
《200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120222023全选
《3004刑事证据学》
2004200520062007200820102011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1202220232024全选
《3007心理学综合》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面试题20212022全选
《诉讼法学》
2018全选
《证据法学》
2018全选
《中国刑法学》
2019202020222023全选
《外国刑法学》
2019202020222023全选
《2002行政法学》
2021202220232024全选
《3002宪法学》
2021202220232024全选
《3016国家安全学》
2021202220232024全选
《国家安全学专业面试》
2021全选
《3005治安行政管理学》
2023全选
《3006管理学综合》
2023全选
《2001法理学》
2023全选
《3001西方法律思想史》
2023全选
《3012计算机网络》
2021(回忆版)全选
《2007数据结构》
2021回忆版全选
《3009现代分离分析方法》
2021(回忆版)2022全选
《2006刑事科学技术》
20212023全选
《2010政治学综合》
2021202220232024全选
《证据学》
2004200520062007200820102011全选
《刑事诉讼法学(刑诉方向)》
200420052006200720082011全选
《侦查学》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全选
《犯罪学专业面试题》
2020面试题(当年不考笔试)全选
考博信息网提供的考博真题样张::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证据法考博真题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证据法考博真题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007心理学综合考博真题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007心理学综合考博真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5 年考博《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详解(样本展示)

注:本内容为部分试题及答案详解样本,完整真题、全题深度解析、考点拓展及答题框架模板可前往页面顶部相关栏目选购,助力系统备战考博刑事证据学专业考试。

第 1 题:概述证据的客观性

答案详解

证据的客观性是刑事证据的核心属性之一,是指证据必须是不以办案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客观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其核心要义在于 “真实性” 与 “独立性”,是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的根本保障,具体可从以下维度展开:
  1. 证据客观性的核心内涵
    • 证据的存在形式具有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实物、痕迹或言词记录,而非主观想象、猜测或虚构的内容。例如,犯罪现场遗留的凶器、指纹、血迹等实物证据,以及证人对所见所闻的真实陈述(排除主观臆断部分),均以客观形态存在。
    • 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具有客观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发生的,而非办案人员强加的。例如,被害人身上的伤痕与凶器造成的损伤特征相吻合,这种因果关联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认知影响。
    • 证据的内容具有客观性: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必须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即使是言词证据(如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其真实部分也必然源于客观事实,而非陈述者的主观推断或编造。
  2. 证据客观性的重要意义
    • 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刑事诉讼的核心是 “以事实为依据”,而证据的客观性是确保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基础。缺乏客观性的 “证据”(如虚假供述、伪造的书证)会导致事实认定错误,进而引发冤假错案。
    • 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客观性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出发点,避免被主观偏见、情感或利益驱动,确保对案件的处理不偏不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 是区分证据与非证据的关键标准:只有具备客观性的材料才能成为刑事证据,主观臆断、道听途说、猜测推断等不具备客观性的内容,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 证据客观性的实践要求
    • 收集证据需遵循法定程序:通过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材料,会破坏证据的客观性(或因程序违法导致其真实性存疑),应依法予以排除。
    • 审查判断证据需坚持客观标准:办案人员需通过比对、鉴定、质证等方式,核实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是否客观,避免仅凭主观印象认定证据效力。
    • 需区分证据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关系:部分证据(如言词证据)不可避免地带有陈述者的主观色彩,但需通过审查其是否基于客观事实、是否存在合理误差等,剥离主观臆断部分,保留其客观真实的核心内容。

第 2 题:简评 “自由心证”

答案详解

“自由心证” 是大陆法系刑事证据制度的核心原则,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法定证据规则的刚性约束,而是根据自己的理性、良知和经验法则,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并据此形成内心确信,进而认定案件事实。其本质是赋予法官证据判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辅以必要的约束机制,具体评价如下:
  1. 自由心证的核心特征
    • 证明力判断的自主性:法律不预先规定各类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如 “书证优于证人证言”),法官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关联性等,自主判断单个证据及全案证据的证明力。
    • 内心确信的核心地位: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最终形成 “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多表述为 “内心确信”)的主观状态,这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依据。
    • 约束机制的必要性:自由心证并非 “绝对自由”,而是受法律规定、职业道德、程序规则和经验法则的约束,避免法官的主观恣意。
  2. 自由心证的积极价值
    • 适应案件的复杂性:刑事案件千差万别,证据形式和关联方式各不相同,法定证据制度的刚性规则难以覆盖所有情况。自由心证赋予法官灵活判断的空间,能更好地应对复杂案件的证据审查需求。
    • 提升裁判的合理性:法官基于自身的专业素养、理性和经验判断证据,相比机械适用法定证据规则,更有可能作出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裁判,增强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说服力。
    • 促进证据制度的灵活性:自由心证允许法官根据时代发展和司法实践需求,对新型证据(如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避免证据制度因滞后性影响司法效率。
  3. 自由心证的潜在缺陷与约束机制
    • 潜在缺陷:若缺乏有效约束,可能导致法官的主观恣意,出现同案不同判、司法腐败等问题;部分法官的专业素养或职业道德不足,可能影响证据判断的客观性,进而引发冤假错案。
    • 必要的约束机制:
      • 程序约束:通过公开审判、法庭质证、理由说明等程序,确保法官的证据判断过程透明化,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如判决书中需详细说明证据采信理由)。
      • 法律约束:禁止法官采用非法证据,明确证据能力的法定标准(如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划定自由心证的边界。
      • 职业约束:通过法官职业准入制度、培训机制和惩戒制度,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确保其理性、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 经验法则与逻辑约束:法官的判断需符合普遍的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律,不得违背常理(如认定 “没有作案时间的被告人实施犯罪” 即违背逻辑)。
  4. 自由心证与我国证据制度的关联
    •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采用 “自由心证” 这一表述,但实际上吸收了其合理内核:一方面,法律未预先规定证据的证明力,赋予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通过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等规定,以及法定证据能力规则、程序规则,对法官的判断进行约束,形成了 “有约束的自由判断” 模式,既避免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僵化,又防止了自由心证的滥用。

说明:本站提供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真题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提供历年考博真题、考博试题答案详解下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真题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对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考生来说,专业课(业务课)科目以及外语考博真题对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真题除了能告诉我们哪些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出题的难度如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考博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习题资料都无法比拟的。在考博信息网的考博资料体系中,也是把考博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资料精准有效,是你考博路上的得力助手,助你高效备考,实现考博目标。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购买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手机:18074519361  微信:18074519360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麻阳浩云信息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工信部备案号:湘ICP备1300845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