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第一批次)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第一批次)

考研试卷库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第一批次)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第一批次)

为做好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不招本博直读考生。
  2. 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 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
    • “定向就业” 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需进行申请材料公示,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请材料外审,给出百分制成绩,以 30% 的比例纳入复试成绩计算。我院招收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 20%。
    • “非定向就业” 学生毕业时采取 “双向选择” 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
    •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
  3. 申请条件
    • 基本要求
      • 符合《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 托福 (TOEFL) 纸考 550 分 / 网考 80 分以上。
        • 雅思 (IELTS) 总成绩 6.0 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 5.5 分。
        • 大学英语四级 (CET4) 或六级 (CET6) 426 分及以上。
        • 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 第一作者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 对于科研能力突出并于近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但其科研成果应满足发表高水平论文 (SSCI 或者 CSSCI) 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条件。同时,应具有可以表征其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如国际学术报告等。
    • 申请材料
      • 按照《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 (推荐) 信,须盖人事部门公章。
      • 报考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 (推荐) 信,须写明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承诺如录取配合调离档案、工资关系并盖人事部门公章。
      • 导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 综合考核
    • 考核环节和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 初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 (专业英语) 30 分,专业知识考核 (按《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70 分。
      • 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 40 分,英语表达能力 20 分,综合素质 4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注:报考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需进行申请材料公示,并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申请材料外审,给出百分制成绩,以 30% 的比例纳入复试成绩计算。
  5. 录取办法
    •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到达 60 分及以上方可录取。
    •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整体排名。
      • 根据考生整体排名,学院按照招生计划 1:3 的比例确定自主录取候选名单。
      • 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与非定向就业考生同等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20%(取整数值),定向就业考生录取达到规定指标限额后,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再具有被录取资格。
    • 报考导师一经确定,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报考导师。
    • 招生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录取,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以考生综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同一报名批次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比值高的优先录取;比值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施。
  6. 监督机制
    • 成立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学科负责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指导教师等代表组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工作秘书 1 名。
    •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 若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若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 申诉电话:0898 - 66289379
    • 联系人:赵老师
  7. 其他事项:本办法由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2024 年 12 月 5 日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