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8 日,是国家 "十五・211" 规划重点项目,教育部专项拨款建设的同声传译教学基地,教育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学院具有广泛的翻译教学、科研和实践国际合作平台,是联合国总部和其办事处合作备忘录签约单位,欧委会口译总司教学合作单位,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一级会议口译教学单位,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理事单位暨其亚太办公室所在地,联合国语文大会大学联络组联席主席单位。
上外高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满足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国际高端口笔译专业人才和理论型、前瞻性、高水平的翻译研究与教学从业者。学院设有翻译学硕士和博士点(2005 年招生);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点,包括:英汉笔译(2008 年),英汉口译(2008 年),法英汉(2012 年)、俄英汉(2012 年)、阿英汉(2015 年)、朝英汉(2016 年)、西英汉(2016 年)、日英汉(2017 年)、德英汉(2019 年)口译专业;以及自建院伊始至今的国际会议口译证书(PDCI)项目班。
为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职业型翻译领军人才,促进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上外自 2025 年起招收翻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翻译博士专业学位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服务大局、需求引领、实践导向、协同育人,遵循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层次推进的总原则,旨在加强翻译技能与领域知识的交叉融合,培养具备以下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翻译领军人才:
- 翻译实践能力
- 专业领域知识
- 应用研究能力
- 解决翻译项目中复杂问题的能力
- 基本学制:4 年
- 学习方式:可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录取学生入学后,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及答辩。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要求并通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申请学位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翻译博士学位。
"申请 - 考核" 制,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后进入综合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及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
- 翻译实践领域:
- 国际组织高级翻译(与国际区域组织签有合作协议,建有长期平台)
- 专业领域高级翻译(如海派文化译介、影像视频译制、法律金融翻译等,与合作方签有相关项目协议)
- 翻译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翻译专业学位师资队伍建设
- 翻译技术应用与研发领域:翻译技术应用与翻译产品研发
- 定向就业:
- 全日制定向考生: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信息简表中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字盖章,拟录取后与工作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学籍在上外,其他关系在原单位。
- 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在报名信息简表中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字盖章,拟录取后与工作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学籍在上外,其他关系在原单位。
- 非定向就业:不需签署报考意见,但须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上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并满足: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精通汉语和至少一门外语;
- 具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国家人社部认可的其他职称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际和地区组织认可的本专业领域相关专业证书。
- 原则上具有 3 年及以上翻译专业领域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有优秀作品、业绩、成果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具备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或潜力。
-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一项:
-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或笔译及以上(不限语种);
- 英语六级 600 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八级良好及以上;托福 iBT 100 分及以上;雅思 7.0 分及以上(满足其一);
- 国际和地区组织认可的翻译相关专业证书。
- 曾获选 Fulbright 学者或中国留学基金委(CSC)学者等不受外语水平限制,须递交结业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报考流程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个环节:
- 考生自愿申请,提交反映翻译实践能力、应用研究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材料;
- 上外高翻组织材料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 组织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录取名单。
具体流程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5 年翻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进行。
- 学院根据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giit.shisu.edu.cn)公示。
- 综合考核环节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此项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研招办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报名号、姓名、拟录取专业、拟录取类别、拟录取方向、综合考核各科成绩和总成绩、是否属于专项计划等;名单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专门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 拟录取研究生通过教育部录检审核后,由学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方式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 拟录取研究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规定处理。
学费标准为 4.5 万元 / 学年(沪价费 [2013] 15 号)。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参阅上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常见问题 - 奖助学金专栏。
-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室(邮编: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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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 550 号二号楼 216 室(邮编:200083)
- 电话:021-35372991
- 邮箱:giit@sh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