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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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

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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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提高生源质量,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自 2025 年起,对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 “申请 - 考核” 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 “双一流” 建设目标。

二、组织领导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学院领导及学位点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指导招生工作。
  2. 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开展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全面考核。

三、报考条件

  1. 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与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历学位要求
    •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实践经历要求:具备丰富的国际中文教育或相关实践经历,有赴外国际中文教师(含志愿者)经历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
  4. 境外学位认证: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往届生报名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
  5. 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执行。
  6. 外语能力要求
    • 英语: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 大学英语四级 450 分及以上(2005 年前合格),或六级 425 分及以上(2005 年前合格);
      • 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 托福 80 分及以上;
      • 雅思 6.0 分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 GRE 1300 分及以上(新标准 260 分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 GMAT 640 分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 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完成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学位,且取得教育部学位认证。
    • 日语 / 俄语
      • 日语:日语能力考试(JLPT)N2 级,或高校日语专业四级,或大学日语四级(CJT4)合格;
      • 俄语: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或大学俄语四级(CRT4)合格,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B1 及以上。
  7. 推荐信要求:两名报考相关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
  8.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9. 学位攻读限制:不允许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或相同层次学位。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名申请

  1. 申请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9:00 - 2025 年 1 月 7 日 16:30。
  2. 申请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 200 元 / 人,仅支持网上交费,逾期未支付则报考信息无效,且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
  3. 提交材料
    • 有效居民身份证;
    • 往届生: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双证硕士需提交学历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应届生:完整注册学生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考生需提供预计毕业证明;
    •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教育领域工作年限证明(含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有赴外公派经历的考生,需提供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证明;
    •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管理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字,定向就业考生需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 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
    •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往届生还需提交外审意见和答辩决议;
    • 两位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信(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
    • 两篇代表作(发表或未发表均可)及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
    • 个人自述(1000 字左右,涵盖学习、科研、工作经历等);
    • 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包含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等);
    • 获奖和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合成 PDF 文件,命名格式为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姓名 + 考生姓名”,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前发送至邮箱 5811@cnu.edu.cn;纸质版通过邮政 EMS 快递邮寄至: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83 号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 100089,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10—68902306 。

备注

  1. 材料需按清单顺序编号排列,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2. 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
  3.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5 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4. 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位导师(组);
  5. 未按时提交申请、缴费或邮寄纸质材料,申请无效;
  6. 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说明。

(二)初审

考生无需参加学校统一考试,由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以百分制打分,60 分以下取消申请资格。根据复试比例及分数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

  1.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2. 专业综合测试:由文学院组织命题,满分 100 分,考生按报考导师要求选考一门。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 40%,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分数线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面试
    • 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任教师组成;
    •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100 分,考查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创新意识、外语能力等;
    • 专家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占录取成绩 60%,60 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办法

  1. 录取规则:按报考专业方向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保留两位小数),专业综合测试或面试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学制:4 年。
  3. 录取类别
    • 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可自愿迁入,毕业 “双向选择” 就业;
    • 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不迁入学校。录取类别与报考时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报考时需谨慎选择。
  4. 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与学校签订双方协议。
  5. 其他事项:考生因报考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不得修改,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体检,不合格按教育部规定处理。

五、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 学费:20000 元 / 生 / 年,按 4 年学制,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缴纳,2025 年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奖助:具体奖助方案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住宿

2025 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说明

  1. 申请人材料造假,将取消申请或学习资格。
  2. 本细则由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及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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