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继续开展教育部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详细说明如下:
- 招生规模:计划招收 6 人,该计划独立于《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之外单独设立。
- 招生领域:在教育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下的 “学校课程与教学 (专业领域代码 045171)”、“学生发展与教育 (专业领域代码 04517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专业领域代码 045173)” 三个领域进行招生 。招生导师和考试科目以我校《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参考,最终报考信息以报名系统中可填报的数据为准。
全部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进行选拔,即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复试考核等环节综合评价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潜力。
本次招生的学习方式均为 “全日制”,考生需按照全日制学习要求完成学业。
- 思想政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学历与工作经历: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且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截至报名结束前,需具备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 领域面向具有突出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 领域招收具备相当成就和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 领域招收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研究能力突出的教师与工作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 。
- 科研或教学成果要求:原则上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 论文发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可等同)身份,在权威核心期刊、SCI、SSCI、CSSCI 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或在普通期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 2 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认定以发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或 CSSCI 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收录为准,权威核心期刊目录参照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首都师范大学关于第六版中文核心刊物目录和权威核心期刊目录使用说明的修订意见》(党发〔2013〕38 号),仅认可正式刊物发表成果,接收函、用稿证明等无效。
- 著作出版:出版不少于 10 万字的独著或独立译著(教育或相关专业)。
- 科研奖项:相关成果荣获政府、部委设立的科研奖项,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五)。
- 教学奖项:相关成果获得政府、部委设立的教学奖项,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优秀教材奖(排名前五)。
- 外语水平要求: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且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语水平考试、德福考试(TestDaf)、俄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学术类)6.5 分以上(在有效期内);托福 80 分以上;日语达到二级(N2);德福考试 16 分以上;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 B1 及以上 。
- 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500 分以上。对于未满足上述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者,若通过初审,需参加外语考试,但该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 服务承诺要求:立志投身教育事业,愿意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并承诺毕业后依据定向培养协议,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 32 所师范院校(具体院校名单详见教育部网站相关通知,以下简称定向单位)就业。
- 境外学位认证:在国 (境) 外获得的学位 (学历) 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 推荐信要求:提交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书面推荐意见。
-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的相关规定。
- 学位攻读限制: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 (及以上) 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特别说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 32 所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职教师,在同等报考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 报考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具备报考资格后再进行报考。提交的所有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无论处于招生流程的哪个阶段,都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系统中最后确认的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
- 报名时间:2025 年 2 月 21 日 9:00 - 2025 年 3 月 7 日 16:30,逾期不可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 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类别” 统一选择 “定向就业”。报名费为 200 元 / 人,仅支持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且费用缴纳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均不予退还。
- 注意事项
-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与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发生变更,需按照变更后的信息填报,并向我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后至入学报到前,考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关键身份信息。
- 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网上发布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传达,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 报名交费期间,若考生报名费支付不成功,系统将锁定交费功能 20 分钟,20 分钟后可再次尝试交费。
- 提交材料
- 材料目录(标注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与详细项目名称)。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定向就业考生的《报名信息表》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教育领域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包含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工作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 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若无则无需提供)。
- 两份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 个人自述(约 1000 字,阐述学习、科研和工作经历、参与项目、学术交流活动及自我评述等内容)。
- 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涵盖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
- 硕士学位论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 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SCI 和 SSCI 需提供检索报告);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出版的专著 / 译著(提供书籍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科研奖项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复印件;其他能体现学术成就的证明材料 。
- 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工作单位和定向委培单位不一致的考生提交,需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成一个 PDF 文件,命名格式为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姓名 + 考生姓名”,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前发送至邮箱 jyxyyjs@cnu.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于 2025 年 3 月 5 日 - 3 月 15 日邮寄至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白堆子甲 23 号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教学楼 B816 办公室;收件人:闫老师;邮编:100048;联系电话:010 - 68901745。
- 材料需按照序号顺序排列,书面材料无需装订,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 书面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 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5 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 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 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寄送,不推荐同城闪送,收件信息详见 “联系方式”。
- 未按时提交申请、完成缴费或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说明。
各专业成立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估与初选,以百分制给出初审得分。初审成绩在 60 分以下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初审不合格,无法进入复试阶段。根据 2025 年教育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公布)规定的复试比例,结合申请者初审得分排名以及教育学院博导招生规定,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需注意,初审环节得分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
- 时间与地点: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 考核小组:由教育学院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 5 位专家组成,确保考核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 考核内容与规则
- 考核分为专业基础测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无法提供有效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的申请人,需在复试阶段额外参加由教育学院组织的外语测试。
- 复试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面试成绩占 70%,笔试成绩占 30%。笔试和面试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要求和考生表现进行评分,考生的复试得分取各位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
-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首师大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严格遵循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全面考察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 成绩计算: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及教育学院博导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成绩 = 笔试成绩 ×30% + 面试成绩 ×7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或面试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
- 学制与录取类别:博士生学制为 4 年,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
- 协议签订:拟录取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 其他事项:考生因报考产生的与所在单位的问题由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核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得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 学费标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通常为 20000 元 / 生 / 年,按 4 年学制,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若 2025 年学费标准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 奖助方案:具体奖助政策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相关内容。
2025 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 诚信要求: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 解释权: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 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考生若对考核环节存在疑问,可向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申诉 。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白堆子甲 23 号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048
- 联系电话:010 - 68901745
- 电子邮箱:jyxyyjs@cnu.edu.cn
- 联系人:闫老师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5 年 2 月